【讲武堂】
不久前,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军队功勋荣誉表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是推进军事政策制度改革的重大创新成果,是规范和加强我军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的基础主干法规。充分认清《条例》出台背景与意义、主要创新与特色、践行标准与要求,对于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激励广大官兵不断创造辉煌业绩,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和教育引导意义。
赓续优良传统,鼎新重要法宝
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工作,是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军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胜利走向胜利的重要法宝和优良传统。回首革命战争年代,从颁发《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制发红星奖章,到颁布《关于八路军奖励问题的指示》、开展“双拥”工作,再到解放战争中开展波澜壮阔的立功运动;回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从加强对立功创模活动的领导、统一全军奖励工作,到抗美援朝战争中开展战时专项立功运动,再到颁授八一勋(奖)章、独立自由勋(奖)章、解放勋(奖)章,以及“快评快批快宣传”历次边境自卫反击作战中的英雄功绩;回顾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从统一规范战时和平时的英雄模范奖章和立功奖章,到向军队离休干部颁授功勋荣誉章、颁布《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再到启用新式勋章奖章纪念章、做好烈士褒扬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以及大力开展“双争”评比和评选表彰先进典型、精武标兵,等等。这些功勋荣誉表彰举措,有效激发各个时期官兵舍生忘死、浴血奋战、爱军精武、创先争优的热血豪情,有力促进各个时期军队使命任务的圆满完成。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习主席高度重视恢复军队优良传统,高度重视做好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工作,从强调“建立体现军事职业特点、增强军人职业荣誉感自豪感的政策制度体系”“推进军人荣誉体系建设”“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到开设“军人依法优先”通道、悬挂“光荣之家”牌匾、送立功喜报;从印发《军队奖励和表彰管理规定》《构建完善军人荣誉制度体系总体方案》,到提高奖励费标准、工资津贴水平和军人福利待遇;从组建退役军人事务机构,到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这一系列重要指示和爱军惠兵举措,为《条例》制定提供有力指引、营造浓厚氛围、打下坚实基础。同时,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影响下,国家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军队担负的使命任务不断深化拓展,遂行重大战备训练任务成为常态,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艰巨繁重,有效履行“四个战略支撑”的使命任务亟须功勋荣誉表彰提供有力保障。国防和军队改革深入推进,我军领导指挥体制、规模结构和力量编成重构重塑,客观要求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与时俱进、迭代升级。此外,以往军队功勋荣誉表彰中存在的法规制度体系性不强、政策设计战味不浓、军地衔接配套不紧、实施精细化水平不高、项目种类和标识体系单一等问题,影响了功勋荣誉表彰质效,务须改革完善。
在上述背景下,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意见》和军事政策制度改革部署出台的《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着眼实现党在新时代的强军目标、把人民军队全面建成世界一流军队,发扬光大我军功勋荣誉表彰优良传统,充分吸纳成功历史经验,做到既一脉相承又守正创新;聚焦主责主业,突出为战励战,把战斗力标准贯彻体现到各方面全过程,系统规范我军战时功勋荣誉表彰;加强体系设计、全维统筹,坚持问题导向、革弊鼎新,构建富有新时代特色、符合新体制特点、体现新使命要求的军队功勋荣誉表彰体系。《条例》的颁布施行,对完善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军人使命感、荣誉感,引领官兵发扬我军大无畏的英雄气概和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激励全军官兵奋力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重塑荣誉体系,聚焦备战打仗
《条例》是对我军荣誉体系的整体性革命性重塑,是一次系统集成创新。首先,从顶层设计上看,《条例》由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发布,纳入了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对军地联合表彰、军队参加地方表彰作出规范,对军队功勋荣誉表彰获得者享受的相应待遇进行明确,打通了军地衔接配套的壁垒;对我军对外方人员实施功勋荣誉表彰和我军人员接受外方功勋荣誉表彰作出具体规定。这些在我军历史上都尚属首次。其次,从内容体系上看,《条例》系统整合、丰富完善、创新发展我军功勋荣誉表彰项目,主要是创新规范勋章、丰富发展荣誉称号、精细规范奖励、统一规范表彰、拓展完善纪念章、体系规范涉外功勋荣誉表彰;同时,将功勋荣誉表彰实施情形拓展为战时、平时和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3种,全面规范功勋荣誉表彰的项目、条件、权限、程序、荣誉标识、待遇、宣扬、管理监督等8个方面,配套印发《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实施办法》,制度机制更加健全完善。再次,从荣誉标识上看,按照勋章彰显至高荣誉、荣誉称号奖章凸显标杆楷模、奖励表彰奖章体现功绩褒奖、纪念章反映荣誉经历的意蕴,创新设计3种勋章、5种荣誉称号奖章、27种奖励奖章、3种表彰奖章、39种纪念章和3种涉外证章,规定略章列入勋表项目,配套设计4类33种证书,构建形成聚焦胜战、聚力强军的全新荣誉标识体系。
军队讲崇尚荣誉,首先就是在关键时刻英勇无畏战斗得到的荣誉。为战而奖、以奖励战,是《条例》鲜明的价值取向和主要特色。一是开宗明义,《条例》把“巩固和提高部队战斗力”作为根本目的,把“坚持服务中心,聚焦备战打仗”作为基本原则,立起向战、为战、务战、励战的导向,使军队功勋荣誉表彰回归打仗本真。二是突出“战时”,《条例》总结吸纳我军作战奖励经验,增设和新设功勋荣誉表彰项目,如在勋章中设立红旗勋章和红星勋章,在荣誉称号中设置特级、一级、二级战斗英雄(英模单位),在奖励中设置一、二、三、四等战功,在纪念章中设置作战纪念章、英勇纪念章和光荣纪念章,并且以快评快奖、简化程序适应战时节奏,及时发挥功勋荣誉表彰对作战的激励作用。三是突出“战功”,《条例》着眼打赢具有智能化特征的信息化局部战争,明确规定战时待遇高于平时待遇,以求“沙场百战行功赏,三军浴血慨而慷”。四是突出“战将”,《条例》充分考虑指挥员对胜战强军的重要作用,加大褒奖力度,创新提名推荐的方式和程序,着力锻造思战谋战、务战胜战的领军强将。
《条例》另一个重要特色是着眼我军组织结构更加完善、专业分工更加精细的实际,以精准施奖推动功勋荣誉表彰工作创新发展。一是在奖励条件上,明晰不同类型任务、不同状态部队、不同岗位人员细化量化评价尺度,力求各行业、各领域、各岗位都有明确标准。二是在奖励情形上,细化战时为指挥作战、参加战斗、支援保障3种情形,细化平时为战备训练、教育管理、国防科技、服务保障4种情形实施奖励,同步颁发相应奖章,实现奖励的精细化和全覆盖。三是在奖励时机上,明确战时奖励在作战过程中及时实施,也可以在作战阶段转换期间或者作战任务结束后实施;平时奖励一般结合半年或者年终工作总结实施,也可以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实施;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奖励一般在任务结束后实施,也可以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及时实施,确保奖励“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四是在奖励程序上,规定战时奖励按照作战指挥关系、平时奖励按照领导管理关系、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奖励按照任务指挥关系组织实施,保证奖励工作实施顺畅、办理迅捷。以上设计,有助于发挥功勋荣誉表彰“奖一励百”的效应,有助于调动广大官兵拼搏奋斗、建功立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领悟精髓要义,推动落地落实
认清《条例》地位作用。综观我军荣誉制度建设发展历程,《条例》的出台具有里程碑意义。《条例》从党和国家层面对军队功勋荣誉表彰作出系统规范,是党和国家功勋荣誉表彰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军功勋荣誉表彰制度的集大成者,是实施军队功勋荣誉表彰的总法和母法,具有军人荣誉法典的地位作用。从建军治军、强军兴军的实践角度看,《条例》将发挥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价值导向、心理感召和行为塑造的功用,将更好地凝聚军心、稳定部队、鼓舞士气,激励和引导广大官兵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
把握《条例》主旨内蕴。《条例》在政治标准上突出听党指挥、铸牢军魂,把坚持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全面深入贯彻军委主席负责制放在首位,把培养有灵魂、有本事、有血性、有品德的新时代革命军人,锻造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信念、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过硬部队,打牢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思想根基作为首要任务。《条例》在核心指向上聚焦备战打仗、强化战斗精神,根本目的是激励和引导官兵紧盯科技之变、战争之变、对手之变,练就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过硬本领,培塑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革命英雄主义,铸就敢打必胜的底气、赴汤蹈火的勇气和所向披靡的锐气,确保不负重托、不辱使命。
抓好《条例》贯彻落实。首先,坚持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习《条例》,全面掌握规定,深刻领会精神,熟知熟记类别项目、标准条件、实施程序和职责要求,以学习自觉增强行动自觉。其次,按照《条例》全面规范和加强功勋荣誉表彰工作,清理废除与《条例》不相符的制度规定和习惯做法,坚决纠治贯彻不好、执行不力的问题,以政治自觉推动新规定新要求落地落实。再次,广泛开展新时代立功创模活动,聚焦中心工作、瞄准主责主业,细化量化不同领域、不同岗位标准条件,选树和宣扬可学可做、可追可及的典型榜样,营造争当强军先锋、争做英雄模范、争创示范标杆的浓厚氛围,引导官兵岗位建功、战位立功,为强军胜战汇聚磅礴力量。
(作者:习近平强军思想研究中心,执笔:姜春义、王学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