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学后孩子去哪儿而形成的“三点半问题”,一直被社会各界所关注。作为在基础教育领域备受瞩目的国家,芬兰早在1947年就开始探索课后托管服务,成立“学校俱乐部中心”,实施校外托管服务项目,积累了经验。这为世界各国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拓展课后服务渠道,提升课后服务水平,提供了鲜活的案例。
政策保障儿童课后托管服务有效运行
芬兰是实施公共儿童保育服务的模范国家。在20世纪70~80年代,芬兰绝大多数的课后托管服务是由各种各样的志愿者或地方当局提供。20世纪90年代,芬兰政府开始加强制度设计,系统化地统筹安排课后托管服务。
颁布课后托管服务法规。为完善课后托管服务,芬兰政府积极推进学校立法改革,1999年,芬兰政府将儿童课后托管服务纳入4年政府规划。2003年,又对《1998年基础教育法》中的第48条进行了修订。2004年,芬兰政府颁布和实施了《小学生课间和课后护理法案》。这些法律法规的修订和颁布,保障了所有一二年级学生都有接受课后托管服务的机会。《小学生课间和课后护理法案》还明确规定,市政当局要为所有一二年级儿童以及特殊需要儿童提供课后托管服务;活动资金由政府资助,具体活动可由特定群体自行组织;同时,课后托管服务要以支持学校和家庭教育为基础,让儿童的情感生活和道德品质得到发展。
制定课后托管活动质量标准。2012年,芬兰教育和文化部制定了《基础教育质量标准》,从课程实施、教学与学习安排、学习成长和福利支持、包容和感化、家校合作、安全的学习环境六个方面规定了课后托管活动应达到的质量标准;从管理、人员、经费和评估四个方面规定了实施课后托管服务的教育机构应达到的标准。此外,教育文化部还成立了专门委员会,负责对课后托管服务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和评估,督促课后托管活动的高质量开展。
项目推进丰富课后托管服务内容
芬兰政府不断完善学龄儿童课后托管服务,丰富服务形式与内容。2002—2005年,芬兰教育部实施了为期三年的综合学校日计划(简称ISD项目)。ISD项目旨在让学校积极承担起课前、课后和课间的儿童看护责任。项目明确提出,在课后每个孩子可以选择两类活动:一类是成人监管型活动。这类活动是在成人指导和监管下开展小组活动或自组织的娱乐活动。另一类是兴趣导向型活动。兴趣导向型活动主要由兴趣俱乐部组织实施。兴趣俱乐部是由教育局倡议,学校主导成立,其他组织和个人(特别是有一技之长的艺术演员、手工艺协会会员、体育运动员等)协同参与课后托管服务的一种公益组织。芬兰政府的各文化部门都非常重视兴趣俱乐部活动,会主动为学校牵线搭桥,联系乐于公益事业的个人和组织承担此类活动。项目还鼓励学校将俱乐部活动和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相联系,将课内活动和课外活动相结合,满足儿童学业、娱乐和文化等方面的成长需求,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据调查显示,与没有参加该项目的儿童相比,参加三年ISD项目的低年级儿童(7-10岁)心理问题(如焦虑、孤僻等)出现的概率更低;中等年级儿童(10-12岁)的专注力和意志力都得到显著发展,学业成绩普遍有所提升。不过,也有些人认为ISD项目倡导的很多活动都是教师主导的活动,不利于发展儿童兴趣,促进儿童成长。
2015-2018年,芬兰政府改变了课后服务组织策略。2015年之前,兴趣俱乐部提供的托管服务活动基本都是根据教师特长开发的活动,学生依据兴趣参与相应活动。2015年之后,芬兰政府要求兴趣俱乐部必须从学生兴趣出发提供服务。2017年,芬兰实施了“战略政府计划”,该计划共有26个重点项目,其中包括“促进艺术和文化接触计划”。“促进艺术和文化接触计划”旨在对各个地区儿童的兴趣进行调查,并把调查结果反馈给各个课后托管服务机构,同时要求这些机构要根据反馈信息设计活动,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
学校和社会机构承担托管工作
《小学生课间和课后护理法案》要求,市政府、私营企业、协会和学校都要为一二年级,以及其他年级有特殊需要的儿童提供课后托管服务。其中,学校、游乐场和兴趣俱乐部是提供课后托管服务的三大主要机构。
学校是落实托管目标的直接承担者。在芬兰政策制定者看来,课后托管服务是学校功能的延续,是落实教育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学校是承担课后托管服务的原初机构。学校的课后托管服务要与学校整体教育活动相融合,以促进学生身心整体性与连续性发展。芬兰学校中主导的价值观往往是集体主义价值观,因此,在学校中学生往往被视为团体的一员,所有的学生都要服从统一指挥。学校是封闭空间,能够提供的课后托管服务活动也不能无限开放。正因如此,学校提供的课后托管服务不能充分发展学生的兴趣和爱好。
游乐场也是课后托管服务中心。在芬兰,游乐场亦承担部分课后托管服务。与学校相比,游乐场规范性要求少,统一安排的活动少,学生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由选择活动。不过,为保障游乐场课后托管服务有序开展,芬兰市政当局明确了游乐场课后托管服务中的各方“责任”,父母须承担学生在游乐场中的法律责任,游乐场须引导学生变得更加独立和自律。
兴趣俱乐部是关注学生素质发展的课后托管服务机构。芬兰课后托管服务多以兴趣俱乐部形式实施。俱乐部形式的托管机构建立初衷在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其活动以学生兴趣为主,以关注学生未来素质为核心,以培养学生的素养为目的。例如,为学生提供课后托管服务的体育俱乐部倡导运动和健康,希望每个学生都有自己的体育爱好活动,并鼓励每个学生都能在参加体育爱好活动中,养成未来社会所需要的身体等方面素养。
芬兰课后托管服务学习什么
经过长期实践,芬兰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课后托管法律法规,构建了多元化的课后托管服务中心,实施了持续不断的课后托管活动项目改革,提升了学校课后托管服务水平,满足了学生多样化需求。
法律法规是完善儿童课后托管服务的基本保障。芬兰从20世纪90年代起,就制定多项有关课后托管服务质量标准和管理规范的法律法规,以保障儿童的基本权利,满足家长需要。为实施有效的课后托管服务,各国都要在法律法规层面规范课后托管机构的设置标准、服务范围、人员配置、活动设置等,保障课后托管服务的正规化和规范化运作。
提供丰富且专业的活动。除了提供日常照料外,芬兰的课后托管服务还以儿童兴趣为出发点,设计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发展的多元化活动,例如戏剧、音乐、舞蹈、体育、手工品制作等。为了提升课后托管服务的广泛性和专业性,芬兰政府还鼓励社会各界具有特殊才能和专业技能的个人或组织参与到学校托管中,协同学校一起为学生提供更优质的课后托管服务。
建立多元化的实施机构。在芬兰,学校是课后托管的主要基地,但学校并不是提供课后托管服务的唯一力量。社会机构不仅可以有效减轻学校课后托管的压力,而且还可以弥补学校课后托管的不足,为学生提供更加多元和专业的课后托管服务。
(作者:杨茜 严从根,分别系杭州师范大学经亨颐教育学院讲师和教授。本文系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军人才培育专项课题“高水平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教育空间正义诉求和实践策略研究”[项目批准号:22QNYC19ZD]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