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20日电 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委名誉主任潘自强同志,于2022年1月19日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潘自强,1936年6月1日出生于湖南省益阳市,1953年至1956年就读于武汉大学物理系,1956年转入北京大学技术物理系,先后在原子能研究所、核工业部、核工业总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1997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潘自强提出了我国实用保健物理学框架,完成了多项监测技术和方法,对我国辐射防护学科体系和基础结构的建立、开拓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他积极推动“核和辐射事故应急体系”的建立,在辐射防护法规和标准体系的建立方面做了开拓性的工作,多次主持编制“国家辐射防护标准”。他提出了“放射性废物管理应以处置为中心的观点”,奠定了我国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基础,为培养辐射防护人才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曾获全国科学大会奖,多项国家级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被原国家环境保护局授予“全国环境保护杰出贡献者”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