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随笔】
近日,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已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在我国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背景下,科技进步法的修订将更加全面促进科学技术进步,进一步发挥出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创新第一动力、人才第一资源的积极作用,对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科技立则民族立,科技强则国家强。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正是因为党和国家重视科技、研究科技、发展科技,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综合国力不断提升,摆脱贫困实现全面小康,科技领域国际贡献与日俱增,国际社会影响力显著提高,挺立于世界潮头。从“向科学进军”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到建设创新型国家,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新征程的大道上离不开法治保障。
作为科技领域的上位法,此次科技进步法的修订,重点聚焦科技创新领域,将党的十八大以来科技创新成就的先进经验做法以法律条文形式予以固定,既是对现有科技创新领域改革探索的肯定,也将保障“十四五”时期我国科技事业能够再上新台阶。与上一版科技进步法相比,此次修订增加了基础研究、区域科技创新、国际科学技术合作、监督管理4章,对科技人员激励机制、科技伦理道德等方面问题都有了细致关注。修订内容均结合了当前我国科研工作实际开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具体问题,有的放矢,必将在很大程度上缓解科研人员的工作压力,助力科技创新能力大幅提升。
“十三五”时期,我国在基础前沿、战略高技术、民生科技等领域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科技前沿,我们有“九章”量子计算原型机;经济主战场,我们有“京华号”国产最大直径盾构机;探索太空,我们有“祝融”探火、“羲和”逐日、“天和”遨游星辰……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科技创新进入密集活跃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对全球经济结构产生了深刻影响。当前,我国已经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新时代科技创新发展需要良法善治。修订后的科技进步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科技创新提出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新的重要抓手。
“中国要强盛、要复兴,就一定要大力发展科学技术,努力成为世界主要科学中心和创新高地。”2021年,我们已然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新的一年里,我们要以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为依托,加快构建形成促进科技创新的法治社会,促成各项科技领域法律法规的落地实施,给予科研人员宽松自由的氛围环境,激发他们更多的创新想法和创造能力,尽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陈 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