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English
  • 时政
  • 国际
  • 时评
  • 理论
  • 文化
  • 科技
  • 教育
  • 经济
  • 生活
  • 法治
  • 军事
  • 卫生
  • 健康
  • 女人
  • 文娱
  • 电视
  • 图片
  • 科普
  • 光明报系
  • 更多>>
  • 报 纸
    杂 志
    光明日报 2021年12月14日 星期二

    改造只是起步 更多适老化堵点有待打通

    作者:邓智团 《光明日报》( 2021年12月14日 09版)

      日前,《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正式发布,明确提出要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打造老年宜居环境。然而,我国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实践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需要各地结合国家要求和自身实际,完善配套政策法规,因地制宜推进高质量的适老化改造。

    适老化改造工作总体上还处于起步阶段

      202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超过18.7%,预计在2035年前后超过30%。近些年,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各地老旧小区的适老化改造工作取得不少成效,但总体上还只是处于起步阶段。

      一是适老化改造需求旺盛,市场存在巨大提升空间。作为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关键抓手,这些年全国各地都很重视老旧小区的适老化改造,特别是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大量展开,在“90%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的养老格局要求下,居家适老化改造的需求十分庞大。与之相伴的住宅内公共区域,如加装电梯、楼道地面防滑、出入口无障碍等,以及社区环境,如车辆分流改造、加装休息座椅等适老化改造,以及适应数字化社会的互联网应用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让适老化改造潜在的市场规模达10万亿量级,目前适老化改造市场规模还有巨大提升空间。

      二是适老化改造关系复杂,利益平衡难度较大。老旧小区的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涉及利益主体众多,相应的政策法规配套缺乏,推进落实难度大。以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为例,虽然加装电梯受到多数住户欢迎,特别是能让那些房龄长、居住老人多的老旧小区出行得到极大改善,甚至大幅提升住房价值,但实施并非易事。最关键的原因是,一二楼住户的利益可能受损。为此,一些地方甚至以强制方式推广加装电梯,参与表决的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即可加装电梯,但也加了前置条件就是“无住户反对”,推行难度还是不小。因此,在住宅内公共区域和社区环境的适老化改造中出台有效配套政策来平衡好各方利益迫在眉睫。

      三是适老化改造投入单一,社会参与度亟待提升。居住环境的适老化改造投入巨大,依据市场经验来看,政府购买服务占适老化改造服务供给的合理份额大致在10%~20%左右。然而,目前我国老旧小区的适老化改造以公共财政的单一投入为主,受制于市场发育不完善,根本无法满足适老化改造的巨大需求,甚至一些市场服务商只是看中政府补贴,为争取补贴才参与进来。总体来看,适老化改造的社会资本参与比较有限,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的适老化改造还远未形成。

      四是适老化改造标准缺位,统一市场难以形成。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潜在超大市场的巨大吸引力,加之地方政府的宣传引导和积极推动,涌现出一些适老化改造的整体方案解决企业,以及一些承担适老化改造产业链上某一环节的专业型企业。但由于缺乏统一的国标、行标以及强制标准,地方和地方间甚至企业和企业间的产品无法兼容通用,产品服务质量也参差不齐,适老化改造出现“一地一标”甚至“一企一标”的不良趋势,结果是全国统一市场难以形成,超大市场的规模效应难以发挥,适老化改造的速度和质量难以提升。

    因地制宜推进适老化改造

      老旧小区的适老化改造是一项市场规模巨大、利益平衡复杂、参与主体多元、规范标准明确的系统性工程。需要运用系统思维,强化政策供给的整体性和精准性,走出一条有中国特色的适老化改造道路。

      重视老人需求,做到适老化改造“心理无障碍”。要推动老旧小区的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环境建设,关键是提升整个社会对适老化改造的思想认识,实现适老化改造特别是居家适老化改造“心理无障碍”。要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引导居家适老化改造的政策与价值,转变老人、子女和社会对居家适老化改造的认知;同时,要通过养老服务中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载体,打造居家适老化改造样板房,强化直观感受,转变老人的传统观念,让老人逐步形成“为养老服务埋单”、子女更加关注父母居家养老环境的社会意识,提升适老化改造的家庭主观能动性。

      统筹各方资源,激活适老化改造的多元力量。积极发挥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中的政府主导作用,有效整合民政、财政、卫生健康和残联等部门政策,促进信息互通互享,统筹各类资源,有效推动适老化改造。充分发挥市场在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中的决定性作用,动员社会广泛参与,形成老人、子女、银行保险公司等利益相关方以及公益慈善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适老化改造,如上海“政府补贴一点,企业让利一点,老人自付一点”资金分担机制的“江阴街72号”模式,再如北京推行公共区域健身器材的适老化改造由体彩公益金全额支持;鼓励装修装饰、家政服务、物业等相关领域企业主体拓展适老化改造业务,形成多元主体责任共担和适老化改造人人参与的局面,如江苏常熟某物业公司推行“物业+养老”服务,内容除物业外还包括送菜、家政、护理和适老化改造。

      平衡主体利益,因地制宜推动适老化改造。家庭适老化改造主体单一,推进落实相对单纯,老旧小区住宅公共区域和社区环境的适老化改造,各地则要因地制宜,依据经济收入水平、社会文化习俗、生活偏好等差异,推动形成符合国家要求和体现地方特色的适老化改造法规和规范,平衡好参与适老化改造各方利益。

      补位标准规范,提升适老化改造品质和效率。在全国层面,实施适老化改造的行业标准和强制标准,促进适老化改造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在地方层面,要结合当地实际,出台家庭适老化改造标准,发挥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关键作用,如上海探索形成涵盖卫生间、厨房、客厅、卧室等七大日常生活场景的60余项200多种产品供老年人选择,浙江嘉兴秀洲区发布的《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管理规范》成为居家适老化改造地方标准规范;出台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区、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设置标准,促进养老设施全覆盖,如各地出台政策条例要求新建城镇居住区需按照特定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

      (作者:邓智团,系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上海社会科学院城市与人口发展研究所研究员)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日报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