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浙江省淳安县石林镇以党建为引领,充分发挥各村级党组织力量,组织成立由镇域内各行政村入股的农业综合开发公司,采取“党支部+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方式,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促进乡村振兴。图为10月23日,石林镇农民在进行日晒面加工。王飞冲摄/光明图片
版权声明:凡《光明日报》上刊载作品(含标题),未经本报或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篡改或以其它改变或违背作者原意的方式使用,授权转载的请注明来源“《光明日报》”。
报 纸 |
杂 志 |
浙江省淳安县石林镇:以党建为引领 促进乡村振兴
作者:王飞冲
《光明日报》( 2021年10月25日 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