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将于10月19日至23日在北京举行,此次会议将审议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湿地保护法草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等多部法律案。10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举行记者会,就立法修法热点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家庭教育促进法缓解家长教育焦虑
补足农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短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表示,农村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面临较多困难,应当采取更精准的措施对这些未成年人的家庭加大扶持力度,提供更多帮助。
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三审稿作出规定,设区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
当前一些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存在一定焦虑情绪,有的对未成年子女施加过重的学习负担,有的对未成年子女沉迷网络等行为疏于管教或者不知如何管教。针对这些问题,草案三审稿从家庭教育角度作出规定,帮助缓解父母的焦虑——
突出家庭教育的特点,强调立德树人,引导父母在家庭教育中更多关注未成年子女品德、科学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的培养,以及良好学习习惯、行为习惯、生活习惯的培养;明确父母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明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畅通学校家庭沟通渠道,推动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支持利用大数据反诈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形势严峻,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占据很大比重,一些群众的看病钱、养老钱、上学钱被诈骗分子席卷一空,已经成为当前发案最高、损失最大、群众反响最强烈的突出犯罪。
“从实践看,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方面的制度措施还不充分,金融、通信、互联网等行业治理存在薄弱环节,需要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对于即将提请初次审议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草案,臧铁伟表示,草案立足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侧重前端防范,从小切口入手,对关键环节、主要制度作出规定,此外,草案突出急用先行,与相关立法相互配套、共同推进。
草案规定,完善电话卡、物联网卡、金融账户、互联网账号有关基础管理制度;建立电信网络诈骗反制技术措施,统筹推进跨行业、企业统一监测系统建设,为利用大数据反诈提供制度支持。
湿地保护法防湿地被破坏
近年来,违法侵占和开发湿地的问题较为突出。即将提请二次审议的湿地保护法草案作出进一步修改。
臧铁伟表示,草案二审稿参考国际湿地公约和我国现行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湿地的定义,并加强对重要湿地以外的一般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增加了发布一般湿地名录及加强一般湿地动态监测等规定,此外,还提高了对擅自占用国家重要湿地、严重破坏自然湿地等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加大处罚力度。
草案二审稿对湿地利用、修复等问题作出进一步规定,明确禁止从事开(围)垦、排干湿地、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擅自填埋湿地、擅自采砂、采矿、取土等活动;规定在湿地范围内从事旅游、种植、畜牧、水产养殖、航运等利用活动,应当避免改变湿地的自然状况,并采取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
在修复的方式上,草案明确要采用自然恢复为主、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并要求修复重要湿地时,应当编制湿地修复方案,按照湿地修复方案进行修复,修复完成后,应当申请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本报记者 李睿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