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与《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9月27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目前我国女性人口超过6.88亿,0~17周岁人口约为2.98亿。为持续推动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国务院先后制定实施了四个周期的妇女、儿童发展纲要(以下简称“两纲”)。
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晓薇介绍,2011—2020年“两纲”各项目标已基本实现。广大妇女姐妹进一步实现平等发展、全面发展。广大少年儿童进一步实现优先发展、健康成长。“同时也要看到,与新时代新要求新期盼相比,妇女儿童事业发展还面临一些挑战,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有待深入落实,妇女儿童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和群体差距依然存在,妇女儿童的民生保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治建设需要持续推进等。”黄晓薇说,制定实施2021—2030年“两纲”,对于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同步推进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促进女性就业创业和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表示,要落实就业优先政策,鼓励外出务工妇女返乡创业,支持有意愿的妇女下乡创业。扶持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产业发展,提高组织化程度,促进各族妇女就地就近就业。支持脱贫妇女通过就业帮扶稳定增加收入。聚焦女大学生这个重点群体,围绕到企业就业、基层就业、灵活就业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女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支持举措。
李忠强调,要着力维护女性劳动保障权益。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加强人力资源市场的监管和劳动监察执法,坚决纠正查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行为,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益。
年轻人不愿意生、不敢生是近年来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如何缓解年轻人的现实压力,释放年轻人生育意愿,新“两纲”中提出了多种配套支持政策。
关于大众比较关心的父母育儿假,一般指与产假相衔接的鼓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育儿责任的制度安排,在一些国家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做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余艳红介绍,我国一些省份也开展了有益的尝试。如宁夏回族自治区2019年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中明确规定,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开展了父母育儿假的探索。《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基于上述国内外经验,明确提出了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的策略措施,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积极开展父母育儿假试点。
托育问题是另一个关注热点。新“两纲”明确提出要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包括: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研究编制托育服务发展专项规划,强化政策引导,综合运用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扩大托育服务供给。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推动建设一批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托育服务机构和社区托育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国有企业等主体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提供普惠托育服务,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招收2~3岁幼儿,制定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
(本报记者 陈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