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和人民向全世界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标志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迈出关键一步,也同时宣告中国人权事业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21-2025)》是中国制定实施的第四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也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贯彻尊重和保障人权宪法原则、推进新时代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庄严承诺。
中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新方位: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近代以来的历史是中国人民为了生存、尊严和人权而砥砺前行的不屈历程。今天,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完成,全面深化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全面依法治国取得重大进展,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果,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为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了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和更为良好的环境条件。中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新方位正是建立在这一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基础之上的。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既立足阶段性目标,又着眼长远性愿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第一阶段目标强调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人民生活更为宽裕、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等内容;第二阶段目标则包括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等承诺。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实施本身就是实现上述目标的具体举措。
中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新目标:全体人民的自由全面共同发展
在人权价值取向上,奉行人的“自由全面共同发展”,坚持公民权利、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文化权利、环境权利协调发展;在人权主体上,尊奉“全体人民”主体观,坚持人民至上,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理念的显著特征,其奠基于中国源远流长的历史、文化和哲学之上,成型于中国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实践探索之中。面向新征程,中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作为人权事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使全体人民的各项人权得到更高水平的保障,不断增强人民对于人权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是人权发展的最大瓶颈,急难愁盼问题是现阶段人权事业的最大短板。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聚焦上述问题,将满足人民对人权保障的新需求作为奋斗目标,搭建起了未来五年中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整体框架,规划了实现全体人民自由全面共同发展的具体举措、政策配套和法律完善路线图。站在全人类视角,立足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全球人权事业需要世界各国合作协力、共同推进,推动形成更加公平公正合理包容的全球人权治理体系。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特别细化了深度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建设和积极参与全球人权治理的举措,体现了负责任大国的担当。
中国人权事业全面发展的新路径:依法务实平等智慧推进
人权新需求不断涌现,人权工作千头万绪,全面推进人权事业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依法推进、平等推进是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一以贯之的基本原则。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人权事业全面发展成败的命脉所在,其具有固人权根本、稳人权预期、利人权长远之功效。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与《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等有效衔接,强调加强人权法治保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坚持务实推进原则,就是要从中国实际出发,立足我国人权事业基本态势,聚焦人民在人权领域的急难愁盼需求,注重实效,稳中求进,固人权根本,补人权短板,强人权弱项。人权事业全面发展坚持合力推进原则,就是要充分发挥中国的制度优势、道路优势,在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下,要求国家有关机关分工配合,共担尊重保障促进人权之责,要求各团体、企事业单位切实履行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共同推进人权事业进步。特别值得关注的是,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首次确立了智慧推进原则。新一期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实施,面临经济社会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正向纵深急剧发展的时代背景,人权事业面临新的挑战,也迎来了新的机遇。无论是传统技术,还是现代信息技术、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都具有双刃剑作用。本期计划将这一问题纳入视野之中,一方面规划了应对人权新挑战、防范人权新风险、救济人权新侵害的法律政策措施,另一方面又强调要发挥智慧技术在人权领域的作用,以破解传统社会人权保障领域的种种固有难题,力求中国人权事业在新时代行稳致远。
(作者:齐延平,系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