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凤瀚《西汉海昏侯墓出土竹简〈诗〉初探》(《文物》2020年第6期)对海昏侯墓出土《诗》本做了较为全面的介绍,使我们对海昏侯《诗》简的价值有了初步的认识。海昏侯刘贺墓出土有1200枚《诗经》简,虽然多为残断简,但数量如此大的《诗》简对我们讨论汉代《诗经》学相关问题意义重大。具体说,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关于《毛诗》与三家《诗》本差异的问题。汉兴之初,书简残断,经学文本多为再造文本。刘歆于《让太常博士书》说,“至孝文皇帝……《诗》始萌牙……至孝武皇帝,然后邹、鲁、梁、赵颇有《诗》《礼》《春秋》先师……当此之时,一人不能独尽其经,或为《雅》,或为《颂》,相合而成……时汉兴已七八十年,离于全经,固已远矣。”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汉代《诗》本是统一的文本吗?或者说,《毛诗》与三家《诗》本差别大吗?
以往囿于材料,我们只是知道三家《诗》本的一些零星材料。根据这些材料,学者判断《毛诗》与三家《诗》的差别不大。今据海昏侯《诗》本可知,《毛诗》与三家《诗》差别还是比较大的。比如分卷的不同。《汉书·艺文志》记载《毛诗》二十九卷,而三家《诗》本二十八卷。它们之间的一卷差异何在,清儒王引之、王先谦都有各自的解读。对照海昏侯《诗》看,不论是王先谦将《邶》《鄘》《卫》三诗合卷还是王引之以《周颂》三十一篇当一卷,都不正确。不仅如此,根据朱文可知,海昏侯《诗》分为二十九组,亦即二十九卷。这和《汉书·艺文志》记载《毛诗》经文卷数相同,和鲁、齐、韩三家二十八卷经文不同。推其缘由,或是我们对简文分组的解读有误,比如《鲁颂》《商颂》篇数较少被合为一组,是否《曹风》《桧风》也被合为了一组?抑或是《汉书·艺文志》记载有误,是否鲁、齐、韩三家《诗》本也是二十九卷而《汉志》误记?又或是海昏侯《诗》本是西汉早期的《诗》本形态,刘向整理图书可能又对三家《诗》本做了调整,二十九卷遂变为二十八卷。而相对于分卷,分章的差异更大。海昏侯《诗》本章数为1076章,而《毛诗》为1149章,比海昏侯《诗》本多73章。但总句数二者相差不大,《毛诗》多21句,多出的21句大概便是类似《都人士》首章之类。具体到细部,依照推算可知,海昏侯《诗·小雅》只有299章,比《毛诗·小雅》少68章,但句数至少要多100句。海昏侯《诗·风》章数和《毛诗》相同,但句数至少要少120句。这些具体的差别不仅是编排方面,比如诗篇的排序、章节的划分,也包括文本内容,尤其是文字和句数。或许待海昏侯《诗》简全部公之于世,我们会有更深入的认识。
朱凤瀚先生认为海昏侯《诗》属于《鲁诗》,这一结论或仍有商讨的余地。无论海昏侯《诗》是否为《鲁诗》,谓之属于三家《诗》当无大碍。孔颖达说:“《诗》体本是歌诵,口相传授,遭秦灭学之后,众儒不知其次。齐、韩之徒,以《诗经》而为章句,与毛异耳,非有壁中旧本可得凭据。”由此可知,汉儒既各自再造《诗》本,又无旧《诗》本可参,故所造《诗》本各异。然鲁、齐、韩既然同立于学官,《诗》本自当经过统一。汉代《毛诗》不立于学官,与三家《诗》自然不属于同一系统。
第二,关于三家《诗》本关系问题。根据现有的材料判断,三家《诗》本在诗篇数、编排、分章等方面应该保持较高程度的一致性。《汉书·艺文志》记载“经二十八卷,鲁、齐、韩三家”,其言下之意即谓三家《诗》经的内容及编排具备一致性,文字或有差异。如果仅仅是卷数一致,经文内容及编排差别较大,当不至于如此表述。《汉书·艺文志》著录“《孝经》一篇。十八章。长孙氏、江氏、后氏、翼氏四家”,《孝经》类序记载长孙氏、江氏、后氏、翼氏等“经文皆同”。可为旁证。而比较《韩诗外传》引诗次序、海昏侯《诗》以及熹平石经《诗》的诗篇编次,也可发现它们几乎一致。如《韩诗外传》卷六引《诗》皆为《大雅》,其篇序为《抑》《桑柔》《瞻卬》《假乐》,和海昏侯《诗》中这几首诗的排序相同,也和石经的排序相同。但是在《毛诗》中,《假乐》属于正《大雅》。事实上,《毛诗》和三家《诗》对正《大雅》诗篇的编排并不一致。服虔注《左传》襄公二十九年之“为之歌《大雅》”曰:“陈文王之德,武王之功,自《文王》以下至《凫翳》,是谓正大雅。”对照《毛诗》编次,则服虔所谓“正大雅”盖自《文王》至《凫鷖》,共计十四篇,至少《假乐》《公刘》《泂酌》《卷阿》等四篇不在其中,此正可与海昏侯《诗》、熹平石经相互印证。对照海昏侯《诗》,知《行苇》亦不在三家“正大雅”之列。但熹平石经残石无《行苇》信息,故难以举证。关于《行苇》诗旨,《毛诗序》谓之“忠厚也”,但《列女传·晋弓工妻传》、班彪《北征赋》、王符《潜夫论·德化篇》《吴越春秋》以及《后汉书·寇荣传》等皆以为是公刘诗。既然三家《诗》学《公刘》不在正《大雅》之列,《行苇》不在其中也在情理之中。最后,汉人常以“三家《诗》”如何,以表述与《毛诗》的差异,也可证三家《诗》本为统一之文本。如《都人士》首章,郑玄注《礼记》曰“此诗,毛氏有之,三家则亡”。而服虔注曰“逸诗”,盖亦本之三家《诗》为说。据此,清儒所谓“三家遗说,凡《鲁诗》如此者,《韩》必同之;《韩诗》如此者,《鲁》必同之;《齐诗》存什一于千百,而《鲁》《韩》必同之”,虽稍显武断,但也并非全无道理。
第三,关于汉代经学“经传合编”问题。关于汉代经传的编纂形式,孔颖达曰:“汉初,为传训者皆与经别行,三《传》之文不与经连,故石经书《公羊传》皆无经文。《艺文志》云:《毛诗》经二十九卷,《毛诗故训传》三十卷。是毛为诂训亦与经别也。及马融为《周礼》之注,乃云‘欲省学者两读,故具载本文’。”根据孔颖达的说法,马融之前似经传别行,而马融之后则经传合编。但海昏侯《诗》简经的正文附有诂训,如“金玉其相。相,状也”。甚或附传,如《陈风·墓门》“颠倒思予”,海昏侯《诗》作“……将颠倒思予乎。传曰:晋大夫解居……(161)……妇人不由其道,为作是诗”。《诗》之外还有《春秋》这让我们对西汉中期经传的编纂问题有了新的认识,有学者也据此对孔颖达“经传别行”说提出疑问,认为《毛诗故训传》也当如海昏侯《诗》经传合编。但这一问题似乎不能一概而论,尤其不能将其绝对化。比如《公羊传》,汉石经《春秋》确实是经传别行,而海昏侯墓出土的《春秋》确实经传合编。我想,不论是别行还是合编,皆以不影响理解经文为首要前提。汉石经《公羊传》大概会标记“某公元年”以及其下的具体年数,这样阅读起来就相对方便。其次也当考虑内容,若内容太少何以成卷?就《诗》而言,虽然海昏侯《诗》简有注文,但太过简短。以《桧风》为例,海昏侯《诗》只是对“苌楚”“夭夭”“匪风发”“怀之好音”进行了简单注释,并且体例不一。如果这样的内容单独成卷,大概书于一二枚简就足够了,实在难以成卷。相比之下,《毛诗·桧风》注文有300多字,大约15枚简左右。所以,我们猜想海昏侯《诗经》中注文大概是刘贺的个人行为,并非汉代《诗》经学之通例。《汉书·艺文志》记载《鲁故》二十五卷、《齐后氏故》二十卷、《齐孙氏故》二十七卷、《韩故》三十八卷,与经文卷帙皆有不合。如何分合,尚难定论。相比较而言,《毛诗故训传》三十卷则比较分明易把握。如果一卷之内的每首诗加上篇题和诗小序,相信《毛诗故训传》非常便于使用。这里有两点需要提醒大家注意,一是《诗》便于讽诵,没有经文并不会对理解《毛诗故训传》产生太大影响。二是郑玄说《诗序》原本合编,“至毛公为《诂训传》,乃分众篇之义,各置于其篇端”。推想毛公所以将《诗序》“各置于其篇端”不仅有助于理解经文,也是为了标识诗篇,便于理解每首诗的故训。总之,《毛诗》的故训传与经文别行并不会影响使用,孔说不可轻易否定。
汉代《诗》本的流动性较大,今天的所见《毛诗》于刘向整理图书之后又经多次整理。比如《毛诗》原本《关雎》分三章,而郑玄分为五章。所以我们今日所见《毛诗》与海昏侯《诗》的不同,也存在较大可能性是郑玄改《毛》所致。与此同时,我们似乎也不能忽视海昏侯《诗》作为随葬品的属性,以及由此导致的文本变形。因而在根据海昏侯《诗》简等讨论汉代文本共同属性时,当保持一定的警惕性。
(作者:张玖青,系中南民族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