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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1年05月10日 星期一

    说唱文艺研究与非遗保护传承

    作者:苗怀明 《光明日报》( 2021年05月10日 13版)

        2020年12月21日,文化和旅游部公布了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推荐项目名单。这一批新列入198个项目,其中曲艺类入选的有蔡家洼五音大鼓、屯留道情、陵川钢板书、苏北大鼓等18项。此前国务院已于2006年、2008年、2011年、2014年公布了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上这一次,共五批1570项,其中曲艺类共145项,占到近十分之一的比例。

        对说唱文艺研究来说,这些都是重大利好消息,对曲艺学的学科建设将具有深远影响,不仅推动整个学科的良性发展,而且也决定研究的未来走向。要说清这个问题,先要回顾一下说唱文艺的发展历程及此前的研究情况。

        在中国古代,尽管同样为主流社会和正统文化所排斥和歧视,但相比之下,说唱文艺的社会文化地位比小说、戏曲的地位更为低下,在其发展演进的过程中充满更多坎坷和艰难。这表现在,它不仅没有产生像《西厢记》《牡丹亭》《三国演义》《红楼梦》这样具有典范意义且影响深远的优秀作品,而且也没有得到像李贽、冯梦龙、金圣叹、毛宗岗、张竹坡这样的开明文人的青睐,未能获得提升文化品位、精致典雅化的机会,一直保持着民间原生状态。也正是因为如此,说唱文艺文献散失的情况更为严重,其发展演进过程及相关作家、作品所留下的空白点也更多。

        进入20世纪,受时代学术文化思潮的影响,在王国维、胡适、鲁迅等先驱者的提倡、推动和示范下,通俗文学被纳入中国现代学术的范畴,得到学界的认可和重视。但就受重视程度及所取得的实绩来说,还远不能与小说、戏曲相比,起点不如小说、戏曲之高,而且缺少像《宋元戏曲史》《中国小说史略》这样具有典范性、能够影响数代人的学术力作。

        更为尴尬的是,小说、戏曲研究如今都已成为独立的研究领域,而说唱文艺似乎还没有自己的独立地位和确定位置,经常作为小说、戏曲研究的附庸而存在,通常只是在与小说、戏曲发生某种联系时,才受到较多重视。

        这种状况直到进入本世纪后,随着中国乃至全球社会文化语境的深刻变化,说唱文艺的发展及其相关研究才出现重要转机,呈现出新的生机与活力。之所说这样说,是因为以全球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为契机,包括说唱文艺在内的中国通俗文学创作与研究的生态环境发生了很大改变,由此带来了说唱文艺文献搜集、整理与研究的一系列新变。这种改变主要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

        一是在观念上,人们已不再将以说唱文艺为代表的通俗文学仅仅作为中国本土的民间文艺来看待,而是把它提高到全人类共同文化遗产的高度进行保护和研究。这种观念并不局限于某一个国家和地区,而是属于全人类的共识。如此之高的重视程度可以说是前所未有,对说唱文艺在内的通俗文学的发展具有十分深远的影响。

        二是在制度上,无论是联合国还是各个国家和地区,大都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作为一项基本的文化制度加以落实和执行。就中国而言,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已成国家的一项基本文化政策,并从法律制定、机构设置等方面予以落实。其具体进程如下:

        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9届大会通过了关于设立《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作品录》的决议。

        2003年10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2004年8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2009年3月4日,国务院批准在文化部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司。

        2011年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在此背景下,说唱文艺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受到全社会的重视。这对相关研究来说,一方面可以得到制度、人力、资金及物质条件的保障,另一方面也吸引越来越多的优秀人才加入进来,呈现出良性发展的态势。

        与先前的各个时期相比,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政策的推动,进入本世纪之后的说唱文艺研究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说唱文艺的研究受到普遍重视。这表现在不少高等院校或科研机构相继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所或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之类的研究机构,如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南京大学文化与自然遗产研究所、复旦大学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浙江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武汉大学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等等。有些学校比如南京艺术学院还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学院。这些研究机构投入较多的人力、物力对包括说唱文艺在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专门研究,取得了不少重要成果。

        此外,中国文联、中国曲艺家协会联合主办的中国曲艺牡丹奖从2004年第三届开始,设立理论奖,专门奖励在报刊上发表的曲艺研究论文和正式出版的曲艺学术专著,这对相关研究无疑也是一种积极推动。

        二是研究力量大为加强,特别是许多年轻学人的加入,使说唱文艺研究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活力。这表现在,有关说唱文艺的硕士、博士论文题目在数量上有着非常明显的增长,这标志着年轻学人正迅速成为说唱文艺研究的主力军。

        其间,一些说唱文艺方面的博士学位论文如鲍震培的《清代女作家弹词小说论稿》、崔蕴华的《书斋与书坊之间——清代子弟书研究》、盛志梅的《清代弹词研究》、周巍的《技艺与性别:晚清以来江南女弹词研究》、郭晓婷的《子弟书与清代旗人社会研究》、车振华的《清代说唱文学创作研究》等相继公开出版,体现着说唱文艺研究的新收获和新趋势。

        尽管中国的研究生教育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但在21世纪之前,以说唱文艺为题目的硕博论文不超过10篇,由此不难想象此前这一领域研究的冷清情况。之所以进入本世纪后说唱文艺成为硕博研究的热门题目,一方面是学科内部发展的趋势,另一方面则是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政策的影响与推动。

        三是说唱文艺研究全方位展开。这表现在说唱文艺的各个门类皆受到一定程度的关注,并出现相关的研究著述。此前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鼓词、弹词、子弟书等少数几个曲种上,其他曲种则关注甚少,进入本世纪后,各个曲种皆得到不同程度的重视,特别是宝卷、木鱼书等更是取得较大进展。以往关注的重点往往在年代较早的一些作品上,如《再生缘》《天雨花》等,而这一时期则对晚清及民国时期的说唱文艺作品给予较多关注,对这些作品从音乐、演出、文化等诸多方面皆予以考察。

        就研究的方法而言,也呈现出丰富多元的态势,其中既有对中国古代说唱文艺文献诸问题,包括作者、版本、目录、源流等进行的梳理、辨析,也有以田野调查的方式对现存说唱文艺文献进行的搜集、整理与研究。说唱文艺本身就是一门活着的艺术,是民间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获取文献的途径除了各类藏书机构典籍的爬梳外,还需要深入实地进行田野调查,两种方式形成互补,相辅相成。

        总的来看,进入本世纪以来,受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政策的影响和推动,说唱文艺研究呈现全新的景象,逐渐成为一个新的学科增长点,这种新既体现在学术理念上,也体现在研究方法上。随着人力、物力投入的增加,相关研究呈现出红火景象,与此前各个时期相比,近20年间所出版的说唱文艺研究著作不仅在数量上有着明显的增长,而且所涉及的范围也相当广泛,在此基础上,有的研究者从学科建设的角度提出曲艺学的概念,彰显说唱文艺的学术文化地位。可以说,当下的说唱文艺研究无论是从硬件上看,还是从软件上看,都是境况最好的一个时期,可以期待这一领域的研究将会取得更多更好的成果。

        (作者:苗怀明,系南京大学文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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