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结‘红牛’商标权属纠纷案,平等保护中外商标权利人合法利益,明确传递了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强烈信号。”4月22日,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的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民三庭副庭长林广海如是说。
“红牛”商标案是2020年中国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缩影。过去一年,最高人民法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和世界科技强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
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林广海介绍,2020年,全国法院新收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25618件,审结524387件,比2019年分别上升9.1%和10.2%。
最高法出台涉及商业秘密、专利授权确权、网络知识产权等方面的10个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明晰裁判规则,统一司法标准,严惩侵权行为;集中清理知识产权类司法解释,修改18件、废止4件,保证民法典和知识产权专门法律准确统一适用。
发布会上,《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对外发布,明确提出要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严格落实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和计算机软件保护制度,推进创新服务体系建设,促进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带动技术产业升级。
加大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打好种业翻身仗”。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是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重点之一。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周翔指出,法庭成立以来,既注重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又积极完善诉讼规则,努力为种业科技创新提供优质司法保护。
司法改革方面,法庭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植物新品种权民事和行政上诉案件,从审判程序上避免了过去由32家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审理上诉案件带来的裁判标准不统一问题。
审理案件方面,法庭近两年审结的种业案件涉及“三红蜜柚”水果品种、“蠡玉11”玉米品种等多个品种,明确了品种权保护范围、侵权抗辩等法律适用问题,回应了业界的司法保护需求。
周翔表示,下一步,法庭将进一步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大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植物新品种司法解释正在征求意见,将在全面深入研究后及时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审议;严格依法审理好每一起植物新品种案件。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严格依法适用保全措施,充分考虑品种权价值、侵权后果和维权成本确定赔偿数额,依法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切实保障品种权人利益,从源头上增强种业自主创新的内生驱动力。
制止、打击互联网领域垄断行为
近日,反垄断执法机构对部分企业垄断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郃中林指出,我国反垄断法确立了行政执法和民事司法双轨并行的反垄断执法体系,行政执法和民事司法各具特点、各有所长,二者相辅相成。据介绍,截至2020年年底,全国法院共受理垄断民事一审案件897件、审结854件。
郃中林表示,将依法支持和监督反垄断行政执法,促进形成行政执法和司法合力,依法制止和打击互联网领域垄断行为;针对垄断民事案件审判实践反映出来的法律适用问题,特别是互联网平台领域反垄断前沿疑难复杂问题,适时出台司法解释,积极构建法律、行政监管法规以及司法解释协调一致、有力高效的反垄断法律规范体系。
(本报记者 靳 昊 本报通讯员 陈建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