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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1年03月15日 星期一

    优化营商环境必须口惠实至

    作者:王石川 《光明日报》( 2021年03月15日 02版)

        【新闻随笔】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自2020年1月1日施行以来,各地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但也出现表面化、同质化、形式化现象。据媒体报道,有全国政协委员发现,一些地区以对标先进水平为名,照搬照抄其他地方的改革措施,或是只管转发上级部门的意见或要求,造成了营商环境建设的纸面先进性。

        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越来越多的地方意识到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纷纷铆劲推出优化举措。你有硬措施,我有软服务;你主动服务,我无事不扰;你“最多跑一趟”,我“一趟不用跑”;你当店小二,我做贴心人……在措施发力之下,企业获得了便利,民众满意度也在攀升。不过,正如专业人士所称,也有一些地区不认真分析本地区营商环境存在的痛点、堵点、难点,不以本地区人民群众的需要为目标,而是简单照搬照抄其他地方的改革措施,流于表面化、同质化和形式化。显然,这样的营商环境很难达到兴业的目的。

        营商环境有没有优化、优化到不到位,民众最有发言权。如果企业的痛点仍在、堵点横亘、难点不除,再对标先进有何意义?按说,向发达地区看齐,学习发达地区的优化措施,不仅不应该被诟病,还应受到鼓励和赞赏。但是,这也要看怎么学,是真心学还是走过场;是打着学的名义应付上上下下,还是知耻后勇、见贤思齐,这是有区别的。向发达地区学习,不能简单模仿,更不能做表面文章,而要真正以解决民众的实际困难为出发点。

        “栽好梧桐树,自有凤凰来。”轰轰烈烈地推出一系列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吸引了一批人才和投资者。但是,当慕名而来的人们发现相关措施只是徒有其名,那么,他们即便来了也会选择离开。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并不等于好的营商环境。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系统,是制度安排,也是一种生态。“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这是经过现实检验的至理名言。

        曾有学者直言,如果机械地把营商环境的打造理解成“试卷答题”的话,那么很有可能掉入“应试教育”的陷阱,甚至可能出现“考什么就学什么”的“应试策略”,就会偏离这项工作的初衷。这一提醒很有现实针对性,也暴露了一些地方打造营商环境的误区。过于强调“应试技巧”,而忽略实际效果;过于追求热闹,而缺乏务实;过于强调看得见的政绩,而回避造福一方的长效机制。如此一来,所谓的优化营商环境只能带来“物理反应”,而无法产生“化学反应”。

        便企利民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做出来的,应该建立发挥作用的长久机制。否则,领导一换,措施一变,就有可能虎头蛇尾,难以收场。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持之以恒地优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培育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必能拉动当地生产力,实现企业兴旺发达、民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作者:王石川,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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