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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1年03月08日 星期一

    落实“爱国者治港” 筑牢香港良治善政之基

    作者:樊鹏 《光明日报》( 2021年03月08日 13版)

        【光明论坛】

        古语有云,“国准者,视时而立仪”。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王晨副委员长就完善香港特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作出说明。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是在香港由乱转治的重大转折阶段,中央通过行使立法者权力全面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的关键举措,也是推动适合香港实际的民主政治制度发展的现实选择。新的宪制性制度安排,具有坚实政治基础和法治基础,将有力保障“一国两制”行稳致远,也将为香港长治久安带来显著政治红利,筑牢香港良治善政之基。

        坚持“一国”原则是实现香港良治善政的根本前提,完善选举制度有助于确保“一国”原则长效落实。香港回归祖国20多年来的历史发展证明,“一国两制”是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的最佳制度安排,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制度优越性。然而在政治实践中,“一国”原则并没有得到很好的遵守和坚持,近年来外部势力加大了对香港的政治干预,包括对选举制度的干预和操控,试图借搞乱香港破坏中国发展环境、阻挠中国发展进程。受外部势力煽动蛊惑,香港内部本土、“港独”、“黑暴”等各类激进破坏势力你方唱罢我登场,一些反中乱港分子势力试图通过选举制度兴风作浪、坐大成势,抗拒中央管治,煽动对内地的不满情绪,恶意制造对立对抗,严重危害国家安全,成为香港的“乱源”、国家的“祸害”。拨乱反正,正本清源,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补上选举制度漏洞,将确保国家牢牢掌握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主导权,维护国家根本利益,使“一国两制”行得更稳、走得更远。

        实现优质民主是维护香港良治善政的内在要求,完善选举制度将有利于发展更加广泛均衡的高质量民主。“爱国爱港、法治民主、自强不息”是香港的传统精神,发展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也是“一国两制”的内涵要求和中央政府的一贯立场。过去数年来,选举制度运行没有真正成为团结香港社会的有效机制,也没有体现均衡参与的原则,反而成为极少政治势力进行政治动员、谋求政治夺权的工具。发展符合香港实际的民主,必须使民主制度和规则体现香港社会整体利益,能够依法保障香港同胞更加广泛、均衡的政治参与。以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为核心完善现有选举制度,将重建香港政治发展架构,“校准”政治发展方向,避免香港滑向劣质民主深渊;同时通过新的机制设计和有关选举要素的适当调整,将扩大香港社会均衡有序的政治参与和更加广泛的代表性,从而形成一套更加符合香港实际情况、具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选举制度。

        行政主导体制是实现香港良治善政的重要条件,完善选举制度将有利于巩固行政主导体制、提高香港治理效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地位决定了行政长官在香港政治体制中居于核心地位,行政长官有对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双重政治责任,行政主导体制是推动香港高效施政、维护香港市民福祉的关键制度保障。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完善选举制度,将立足于提高香港特别行政区治理效能,通过包括优化行政、立法和司法关系在内的一系列制度调整,形成维护和支持行政长官履职施政更加良好的政治环境和制度机制支撑,确保香港的政治体制和治理体制机制更加顺畅、有效运行。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任何国家和地区的治理,有“良制”方有“良治”,建立制度是定国安邦之本,完善制度则是确保明法良治之需。全面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完善选举制度,必将筑牢香港良治善政之基,让“东方之珠”的明天更辉煌。

        (作者:樊鹏,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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