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以下简称“一法一规则”修正草案),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这两部规定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制度、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的法律,在施行30多年后首次修改,一些在实践中运行成熟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将通过法律制度固定下来,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新的实践中获取生机活力,不断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坚持全过程民主、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
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提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坚持全过程民主,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始终坚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
与此同时,草案明确全国人大代表应当同原选举单位和人民保持密切联系,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充分发挥在全过程民主中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织和运行切实贯彻落实全过程民主的要求,通过完整规范的制度程序,实现完整有效的参与实践。”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作草案说明时表示,修改“一法一规则”,完善全国人大的组织制度、工作制度、会议制度和工作程序,对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巩固和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保证全体人民更好地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行使国家权力,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永无止境,制度探索创新永无止境
1949年5月,当一个崭新的社会即将喷薄而出时,历史学家陈垣发出这样的感慨:“来了新的一切,一切都是属于人民的。”
时光流转,星移物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多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1982年现行宪法和全国人大组织法公布施行以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先后五次通过宪法修正案,完成八次国家机构领导人员换届选举,批准八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形成并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此期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也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认真履职尽责,积极探索创新。2021年3月4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首场新闻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张业遂表示,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这两部法律具有很强的实践性、规范性,关系到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运行的过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副主任蔡人俊告诉记者,“这两部法律的修改与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和充分发扬民主是密切相关的。”
“人民代表大会经历长期实践,取得了丰富成果,这次‘一法一规则’修正草案确认的一些成熟的经验做法,都是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来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童卫东介绍。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发展永无止境,制度探索创新永无止境。”蔡人俊指出,“一法一规则”的修改完善,始终着眼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法治贡献、提供制度保障。
(本报北京3月6日电 本报记者 刘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