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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1年03月05日 星期五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对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作用

    作者:林木西 梁风雁 《光明日报》( 2021年03月05日 11版)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着眼“十四五”和未来更长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目标,提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构建新发展格局,绝不是封闭的国内单循环,而是开放的、相互促进的国内国际双循环,既要以畅通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同时也要打造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充分发挥国内市场、国际市场互动互促机制,提升我国在世界经济舞台上的竞争优势。为此,必须通过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

        2020年11月,我国在对外开放合作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和历史性成就。谈判历时8年之久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egional Comprehensive Economic Partnership,简称RCEP)获得正式签署。这标志着一个涵盖全球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全球最大自贸区正式成立。中国是RCEP成功签署的积极参与者、主要协调者与重要推动者,RCEP的成功签署将对我国构建新发展格局产生重要推动作用。

        一方面,RCEP有利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释放内需发展潜力、进一步推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筑牢国内大循环优势。

        RCEP包括东盟10国与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5国,其成员经济发展具有较大梯度性,这有助于全面推进区域产能合作,释放我国产能压力,有助于稳定区域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促进供给要素高效率配置。RCEP在服务贸易领域如金融、电信的深度开放与合作,有助于通过市场竞争提高中国服务业的竞争力,促进服务业高质量发展。

        RCEP正式签署对亚洲乃至整个世界经济都会带来显著利好,不仅将为促进地区的发展繁荣增添新动能,也将成为拉动全球增长的重要引擎。通过构建跨区域、宽领域的高质量开放共荣的贸易和投资环境,RCEP将为世界经济复苏、区域经济繁荣注入“强心剂”。据国际智库测算,2025年,RCEP可望带动成员国出口增长比基线多10.4%。外部向好的经济环境必将通过外需拉动作用促进我国国内市场需求的复苏。

        RCEP通过构建与对接国际高标准市场规则体系,能够促进中国继续扩大开放,着力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持续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这有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此同时,由于国内加强自然资源保护、劳动力红利减少,加入RCEP将对我国部分产业,如机械电子、运输设备、石油化工等产生一定程度的冲击,但冲击是暂时的,因为这也会对国内企业提出更高要求,倒逼他们通过技术进步、掌握先进管理理念不断进行自我完善、自我提升,改变传统的以低成本优势嵌入国际产业分工的发展模式。

        另一方面,RCEP通过增强亚洲经贸合作、弥合亚洲经济制度性分割、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增强全球治理能力,有助于提高我国参与国际大循环的竞争优势。

        RCEP的正式签署,不仅结束了东亚地区“活跃的区域内贸易”与“制度安排长期空白”的失衡状态,更体现了亚太地区国家维护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共同意愿,有助于增强亚洲经贸合作。RCEP有力对抗了以美国为首的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和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生产网络的冲击,能够提高亚洲地区经贸开放合作共识、增强亚洲区域经贸政策的稳定性,有助于加强各成员国的对外贸易活力、提升国民福利水平。

        RCEP有助于弥合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对亚洲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制度性分割。CPTPP作为亚太经济区的另一个巨型区域自贸协定,包括加拿大、墨西哥等国家,也包括文莱、新加坡等亚洲经济体。中国尚未加入CPTPP,这不利于中国参与并分享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利益。比如中国的纺织业、汽车行业受到CPTPP“原产地规则”影响,不仅受到低关税优惠的CPTPP成员经济体的强烈冲击,也会进一步引发中国企业境外转移,阻碍中国生产网络的构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积极考虑加入CPTPP,释放了中国坚定支持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信号。

        在扩大与成员国经贸合作的基础上,RCEP将提高中国贸易网络的正外部性,实现“滚雪球”效应,推动更多国家在进出口贸易中使用人民币计价,有利于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

        RCEP代表了新一轮发展中国家经贸规则的形成,有助于加强全球经济治理的包容性,有助于增强中国参与全球治理体系话语权、提高全球治理能力。RCEP不仅是目前全球最大的自贸协定,而且是一个全面、现代、高质量和互惠的自贸协定。协定涵盖了20个章节,既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等市场准入,也包括贸易便利化、知识产权、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大量规则内容。可以说,协定涵盖了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方方面面。

        RCEP签署后,我国仍需在国内外制度衔接、风险防范以及进一步推动亚太一体化建设等方面着力,才能更好地把握RCEP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机遇。

        其一,积极推动国内制度建设与RCEP协议规则衔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市场开放,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深化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建设好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稳步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面对未来的发展前景,除了货物、服务、投资三大市场准入领域以外,中国还要在RCEP自贸区建设中进一步推动新规则、新议题的谈判,包括推进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电子商务、竞争政策、政府采购等方面的谈判。

        其二,主动应对、防范、化解潜在风险。RCEP成员国家在经济发展水平、文化背景等方面差异较大,如何兼顾各方利益、维系RCEP稳定发展,是一项重要课题。对此,中国要做好相应准备工作,统筹发展与安全,科学采取风险评估措施,拟定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方案,对各类风险的产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其三,进一步推进亚太区域经济一体化。RCEP是中国参与、推进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协议的最新成果,迫切需要拓展及深化与其他经济体的经贸关系。中国在推动、巩固RCEP发展成果的同时,积极寻找契机适时加入CPTPP将成为我国深度参与亚太区域经济与贸易发展合作的有力抓手。

        (作者:林木西 梁风雁,分别系辽宁大学经济学院教授、东北振兴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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