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11日电(记者陈慧娟)10日,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京召开,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检察工作。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提出“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切实加强对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的监督”。此次会议要求,积极推进落实与地市级、县级公安机关联网或者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派驻检察,实现监督端口前移。办案中的退侦、非法证据排除等均涉法律监督,要建立定期分析并向公安机关通报、汇总后向上级院报告制度。要深化监狱巡回检察,常态化开展交叉巡回检察。完善审前未羁押罪犯交付执行监督机制,严格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监督,严防“纸面服刑”。特别要解决好不愿、不敢监督问题。
会议特别强调,对于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刑罚执行及监管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发现、监督纠正,但疏于监督,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严肃问责追责。
2021年,检察机关将以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为主线,牢牢抓住基层组织、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这个战略支点,扎实做好领导干部带头办案、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检察长主持业务数据分析、主动发布案例和司法解释等基础性工作,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