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座谈会发言摘登】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这是一个有特殊法治意义的日子。作为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站联络员,我在社区工作30年,努力结合平时一点一滴的工作来具体地贯彻落实宪法法律精神,努力推动社区依法治理与居民依法自治融会贯通。
作为来自最基层的人大代表,每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结束之后,我都会把最新的精神带回去,与居民交流。一次次宣讲也让我意识到:学习宪法、普法宣传不是一两节课,一两个人的事情,要有持之以恒的常态。经过我的“用心”,将小区里一块约300平方米的空地改造成了宪法宣传教育微景观——“法谐苑”,提倡“人人尊崇法治,个个崇德友善”。
我所在的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是全国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联络员,我在实践中更加切身地感受到,“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不是一句写在文本上的空话,而是实实在在的行为。我力求让立法的“最后一公里”更接地气更贴民情,将老百姓原汁原味的意见和心声通过这个家门口的汇聚点上报到国家立法机关,让他们的建言直通人民大会堂,“主人翁”感觉满满。
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我们基层立法联系点考察。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五年来,基层群众在参与立法征求意见的过程中不断发扬当家作主的主人翁精神,2400余人次直接参与45部法律的意见征集,51条建议被不同程度采纳。
现在的社区,“大家有事好商量,大家的事大家定”,以法为据、以法定理,宪法意识、法治观念正在不断深入人心。市、区两级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都与社区开展法治互动,为社区汇聚起了更有力的法治支撑。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法治建设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只有全体人民信仰法治、厉行法治,国家和社会生活才能真正实现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我们的社区生活将越来越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