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强调,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良法善治,民之所向。作为人类文明的智慧结晶,法治是国家发展的基石。我们党所领导的全面依法治国,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是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不可或缺的坚实保障。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党的十八大以来,从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再到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从未停下的法治建设步伐,背后是我们党深刻的理论自觉:治国理政须臾离不开法治。此次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全面阐释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和时代意义,进一步健全了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确保了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新的征程已经开启,我们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奋力实现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所明确的“十四五”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治更加健全”主要目标,奋力实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远景目标。
法治蓝图已经明确,我们要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作为指导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对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抓好的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已高屋建瓴地提出了11个方面的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准把握上述要求,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转化为做好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的强大动力,以强有力的法治为保障,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
(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