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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11月17日 星期二

    中小学教师评价改革要精准施策

    作者:张冬玉 《光明日报》( 2020年11月17日 14版)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针对我国教师队伍的主体——中小学教师,《总体方案》明确“改进中小学校评价”,强调“把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作为评价教师的基本要求,引导教师上好每一节课、关爱每一个学生”“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

    中小学教师评价体系存在顽疾

        教师评价是对教师工作现实的或潜在的价值作出判断,旨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学效能。当前,我国中小学教师评价体系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教育改革发展,损害教师成就感、获得感。

        学生分数至上,导致教师考评单一化。长期以来,中小学广泛流传着一句顺口溜,“考考考,老师的法宝;分分分,学生的命根”。目前,中小学普遍以分数为学生成绩的考核标准,并按照分数给学生和班级排名次,哪个班级的学生平均分数高,任课老师、班主任的教学成绩就好。如此,造成教师考评单一化,均以学生分数为目标,进而忽视了学生道德、艺术、体育等综合教育评价。

        升学率主导教学,培养出“刷题机器”。在高考指挥棒的引导下,中小学教学围绕升学率,所有教学资源都用于拼考试、拼升学率,教师评价好坏变成了升学率高低。教师为了应对中考、高考,将精力花在训练学生的做题、解题能力上,衍生出刷题模式、题海战术,培养出一批批的“刷题机器”,令学生苦不堪言。

        减负政策执行走偏,学生负担明降实增。近年来,中小学教育减负政策频频发布,旨在减轻学生学习负担。但执行过程中的走偏,导致减负没有落到实处,学生负担明降实增。学校减负,教师授课量不足,出现课内不讲课外讲的怪现象,造成学生课堂学习达不到标准,转而上校外辅导班以弥补课堂教学的不足。

        教师工资收入较低,职业获得感不强。目前,中小学教师薪资整体偏低,与工作量不成正比,教师职业获得感普遍不佳,严重挫伤了广大教师的积极性,造成中小学教师人才流失。

    建立科学合理的中小学教师评价体系

        针对上述顽疾,中小学教师评价改革应根据《总体方案》部署,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着力“推进践行教书育人使命”,重点“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建立科学合理的中小学教师评价体系,是新时代深化教育评价改革的重要一环。中小学教师评价应建立在促进教师更好发展的基础上,以提高教师专业素质为目标,制定清晰可行的评价体系,并通过系统、严谨、合理的评价方式,形成整个评价过程。

        形成科学的评价标准,构建符合中小学教师岗位特点的评价指标体系,明确不得简单用学生考试成绩、升学率等评价教师。按照教师级别和能力实施分级教学,引导教师专心教书育人。改革职称评定和考核评价制度,保障教师级别晋升通道公开透明,促进良性竞争。

        摒弃刷题模式,落实“教书育人”职责使命。新时代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要将学生的作业量减下来,科学合理布置作业。要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不要用同一把尺去量所有学生。要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倡导多元化发展,挖掘学生的兴趣、爱好、特长,培养学生的品德、思想、体育、艺术等综合素质。中小学教师评价改革应鼓励教师创新,探索多元化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注重学习与实践相结合,提倡学以致用。

        在落实合理减负政策的同时,课堂教学要保质保量,不能打折扣,要保证不让一个学生掉队。教学不开快车,不超进度,杜绝“课上不讲、课下讲”。只有在课堂内把问题解决掉,才能避免学生寻求校外培训,降低学生的学习负担和家庭的学习成本。

        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向一线教师倾斜。要加快改革薪资制度,完善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实现优绩优筹。中小学应完善内部分配政策,以工作人员实绩和贡献为依据,改革教师队伍的薪资结构,解决一线教师的生活压力,提高整体薪资福利待遇,让中小学教师拥有更多职业获得感。

        此外,还应鼓励教师自我评价,增加家长和学生的评价权利。自我评价可以增强中小学教师在评价中的主体性,增强教师对教育行为的反思意识和能力,激发其内生动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专业成长。家长对孩子的学习状况最为关心,有主动了解和参与学校教学的动力;学生是教学过程的主体,对教学目标完成度、师生关系状况等有切身体会。家长和学生参与教师评价,有助于促进教师反思习惯的形成和反思能力的提高。但家长和学生的评价权不能过大,应科学合理。

        (作者:张冬玉,系廊坊师范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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