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的报道】
易地扶贫搬迁是解决“一方水土养活不了一方人”,实现贫困群众跨越式发展的重要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扎实推进,我国易地扶贫搬迁960多万贫困人口,同步新建了约3.5万个安置社区,一揽子解决了搬迁群众的吃、住、行、就医、就学等方面的问题。
如今,“十三五”的易地搬迁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易地搬迁工作已转入以后续扶持为中心的新阶段。11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社区治理工作新闻发布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应了社会关切。
满足搬迁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易地搬迁群众来自四面八方,加强社区建设很重要。对此,民政部副部长王爱文表示,当前,扶贫安置点的搬迁社区组织建设普遍得到加强,体制机制也不断健全,服务设施也得到明显改善。但还面临一些问题,比如管理体制需要进一步理顺,社区服务体系还有待完善,群众在新社区的融入程度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等。
“针对管理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要从安置社区的组织建设和制度机制建设方面着手,比如安置社区组织体系方面,搬迁群众有的是搬到城市的规划区,可组建城市居民委员会;搬到农村、乡镇的,要建立村民委员会。从机制制度方面来讲,要建立对困难群众有可能返贫的收入情况监测预警机制,还要建立包括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这一套组织体系建立起来之后,工作机制也要进一步完善。”王爱文说。
满足搬迁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有着重要意义。对此,王爱文介绍,各地党委政府在规划小区、建设小区时,都把建设生活服务设施放在了十分突出的位置,有的地方甚至在居民没有搬迁到的时候,就先行建设生活服务设施了。
“首先是路、水、电、气、暖等,这些基本的公共设施是和搬迁同步解决的。其次像医疗、教育、养老服务,还有一些商业服务,例如快递站、银行网点、超市等,也在同步建设。目前部分搬迁社区已基本能够满足搬迁群众生活服务要求,今后还会越来越完善。”王爱文说。
增强搬迁群众的认同感、归属感
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的集中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有助于增强搬迁群众的认同感、归属感。如何在安置小区实行物业管理?
对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负责人周韬表示,搬迁群众从原来居住区的独门独院,搬到集中安置社区以后,原有的生产生活状态发生了变化,这就对物业管理提出了新的需求。
“首先要规范物业管理模式和内容。”周韬介绍,要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原则,引导搬迁群众选择合适的物业管理方式,不搞“一刀切”。对一些具备引入专业化物业服务条件的安置社区,可以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对于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安置社区,也可以采取由街道、社区居委会托管,业主自管等方式来实施物业管理。
“其次要提升安置社区综合治理水平。坚持党建引领,把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明确基层党组织和街道来统筹协调各方,组织搬迁群众广泛参与安置社区的日常事务。同时,要明确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一些职责,对在安置社区可能存在的一些违章搭建、任意弃置垃圾、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公共和消防通道等行为,要及时进行管理和查处。”周韬说。
周韬表示,此外,还要研究安置社区的物业服务标准和服务规范,规范物业服务合同,切实维护安置社区搬迁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要结合安置社区的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加强搬迁群众主人翁意识和家园观念教育,积极组织安置社区的集体活动,提高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周韬说。
让搬迁群众获得更多收益
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以后,搬迁群众对就业问题十分关注。如何让搬迁群众获得更多收益,真正实现稳得住、能致富?
对此,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负责人毛德智表示,首先要解决就业问题,要大力发展乡村产业,通过产业来带动致富,比如很多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发展蔬菜种植、水果种植、畜禽养殖等。“同时,要大力推动乡村产业融合。单纯靠发展农业,致富的能力水平相对有限,只有通过产业融合发展,才能使农业进一步增值,提升乡村产业的发展水平,真正实现让贫困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毛德智说。
国家发展改革委地区振兴司负责人孙广宣介绍,加大搬迁群众的产业和就业帮扶是关系到他们稳得住,特别是稳收入和今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问题。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12个部门和单位出台了《关于印发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重点从加强安置区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加大后续扶持工作投入力度等方面,明确了25条具体措施,进一步细化实化了国家层面的后续扶持政策。人社部、农业农村部、民政部等有关部门也不断完善政策举措,加大支持力度,陆续出台了后续产业发展、就业帮扶等专项政策,可以说目前我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体系正逐步形成。
“下一步,我们将统筹社会事业、城镇建设等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指导和支持有关方面继续做好就业促进、产业培育等后续扶持工作,持续巩固易地扶贫搬迁的脱贫成果。”孙广宣说。
(本报记者 任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