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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9月03日 星期四

    在知行合一中赋予诗歌新的禀赋

    ——关于李瑾《谭诗录:实然非实然之间》

    作者:吉狄马加 《光明日报》( 2020年09月03日 15版)

        美籍波兰诗人米沃什曾说:“如果不是我,会有另一个人来到这里,试图理解他的时代。”假设将“他的时代”置换为“诗歌”这一词语,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李瑾正在依靠个人的努力对习以为常的“诗歌”进行一次主体性建设——《谭诗录:实然非实然之间》(人民文学出版社2020年6月出版)这部作品,就是李瑾在新的历史语境下对诗歌给出的“试图理解”。时至今日,每个诗人似乎都拥有对诗歌的全部解释权,甚至有些还会主观而绝对地认为,诗歌已经获得了统一的、默契性认知,亦即不需要再去探讨诗歌的本质、本源和本真这样的抽象问题,由此导致的弊端是,生存和情感的复杂性被搁置一旁,而诗歌创作也走向评论家陈超所说的“新一轮集约化、标准化生产”。当诗人想当然地使用“诗歌”这一词语,很少有谁去真正深入探索诗歌这种“主观”表现艺术的面相和内涵时,李瑾对诗歌内涵外延的追寻便成为一种诗歌本体的自觉和个人主体性的确立。这一努力的效果或意义显而易见,诗人将在更深层次上借助自身的觉醒发掘诗歌,并在更高层次上借助诗歌的“触须”发现自身。这个层面上,诗歌被引向了哲学:通过生存的、生命的沉思,获得诗歌可能的实然和本然。

        李瑾的《谭诗录:实然非实然之间》共分三个部分,其诗学思想集中体现在主体部分的五十篇评论中,自每篇的标题可以看出,作者探讨的都是诗歌的本源问题,这些问题既宏大且是绝对绕不过去的,当然,企图以三千字左右的规模解释清楚,又冒着极大的风险和“亏欠”。不过,李瑾的做法值得思考和借鉴,他直接亮明自己的观点,并注重用简略、精当、通达的语言进行阐释,行文时放弃了学院派的寻章摘句和注释索引,也不涉及对具体诗歌或诗人的征录评价,给出的完全是一种总体性的、哲学性的探讨和思索,甚至倾向于古老心学的顿悟。对李瑾的这种叙述风格和方式,我个人的直观评价是,他是在坚持按照自己的努力去体验真理,而不是从他人处或书本上获得知识和认知。

        行文至此,我忽然记起王阳明曾说,“心者身下主宰,目虽视而所以视者,心也;耳虽听而所以听者,心也;口与四肢虽言动而所以言动者,心也”,“凡知觉处便是心”。他又说,“位天地,育万物,未有出于吾心之外者”。在这位思想家的视野中,“心”不仅是万事万物的最高主宰,也是最普遍的伦理道德原则。李瑾对诗歌的沉思有“心学”的气质,亦即他企图通过个人主观的、甚至不容置疑的理解赋予诗歌全新的禀赋,比如李瑾指出:“我们对心的理解,一直是价值和行动的。心是什么?心是一,是始,是判断和回应。通常将人心和宇宙并列……我心一思,宇宙即来,我心一动,宇宙即去。这样,心是超宇宙的念。仅仅赋予心器官义,当是狭隘而不识大体。”这个意义上,我们可将李瑾对诗歌的认知归结于诗歌是个人的一种“内心事业”。

        但这并不能抓住他检讨诗歌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为记录下的文字更多的是基于自身的诗歌创作而引发的思索。李瑾并非评论家出身,他首先是一个诗人,创作了不少优美的诗歌,并在诗坛上获得了一定反响。由此可以说,他对诗歌的全部见解是建立在个人创作之上,既有先行后知的意思,也是实践基础上的知行合一,而这一点又非常契合朱熹由道问学、格物致知的理路。由此,他才会得出这样的结论:“真正的诗歌既不是心外之诗,也不是物外之诗……诗歌是客观存在的经由心呼唤而出的人世日常,不会脱离心和物而存在,更不会强求或扭曲而为之……通常而言,实体‘心’不在了,仍可以自诗歌中感受到它的炙热和跳动,就在于心一直附着在诗歌上由即在物化为永在。”

        我们都知道,在克尔凯郭尔和尼采这里,人的真正主体性建立在孤独个人的内心感受之上,个人及其内在体验就是主体性的根本。而马克思则指出,科学的“实践的唯物主义”对对象、现实、感情的理解,不是只着眼于客体的、直观的形式,而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即从主体的方面去理解”。通过对诗歌与自我关系的辨析,李瑾提出,“诗歌之伟大不在于她是最高语言或最崇高的审美感受,而在于她提醒我们如何面对自我——或者说,诗歌即自我,即存在,我的意思是,诗歌牵引着我们不断回归本我,通过观照‘我’之本然,证明人的存在首先归属于‘我’,然后才臣服于抽象的外部法则”。李瑾进一步提出,“诗歌一直对人的异化保持警惕,尽管她自己也时时刻刻面临着异化……诗歌让自我发现了存在的奥秘:通过确立内在的我、精神的我,才能将人立起来。这种将诗歌纳入社会关系范畴内进行分解并建构的企图,显然将诗歌等同了人,将诗学等同了人学。由是,在诗歌中重新发现和确立的主体性是属于唯物主义世界的,而不只是在单薄的意识世界中去商榷。毫无疑问,对客体、事物的理解和理论概括,是不可能脱离主体性因素而孤立地达到的”。

        必须指出,诗歌虽然是语言形态的最高级,但本质上和大众语言并无分别,但是,这种语言一旦经由心象做出处理或组合,将上升为本质的、根源的话语。也就是说,诗歌是诗人对大众语言进行重新发明的结果。正基于此,诗歌才能深嵌于时代并和人类共同体衔接起来:诗人处理的是心之内的情感,而这种情感毫无疑问是特定的历史和现实环境的一种衍生品。这个意义上,李瑾对诗歌的重新定义是站得住脚的。他说:“诗歌乃即时的思维和情感——一种激于事件/时间的心理叙述,文本层面的诗歌是思维、情感的物质化、肉体化,也就是说,如果思维是第一性的诗歌,文本则是第二性的,其只能间接地表达书写者已经发生过了的内在体验或经验,这意味着,诗人都是间接的诗人,一个对内在个我的描述者、讲解者甚至暗示者。‘间接’意味着第一性和第二性分属两个不同的世界,诗人必须在两个世界之间出入、跳跃——这样才构成了一首完整的诗歌。”李瑾的这种理解虽然有坚决乃至武断的一面,但这种哲思性和创建性却可见一斑,他拒绝人云亦云,拒绝陋见陈词,而是试图以一己之力推翻对诗歌传统的、既定的不痛不痒的认识。五十篇评论分别从思维、意象、结构、情感、意境、自我、乌托邦、国家乃至中、道、气、心等角度探讨了诗歌的种种“存在”,这种存在是诗歌的此在和真实,关乎着诗歌“是”什么、为什么“是”、如何“是”这样宏大的问题。

        以上简要分析可以看出,李瑾的探讨既抛弃了评论家固有的成见,也回避了作为诗人对个体创作的单向度自誉,他将对诗歌的理解引向哲学和社会伦理学——按照李瑾的说法:“诗歌是内在个我的一种行动,但这种行动并非只发生在‘我’的内部,而是有充裕的外部性的。亦即,诗歌包含了自我,也包含了他者。”因此,李瑾的这部作品完全称得上是一部学术价值很高的诗学沉思录,某种意义上,甚至会创造出新的诗歌逻辑体系和新的理解范式,当然,这是否是过誉之词,还有待实践的检验和时间的见证。

        (作者:吉狄马加,系中国作家协会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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