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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9月02日 星期三

    对推销短信、电话处罚力度需加强

    作者:毕舸 《光明日报》( 2020年09月02日 02版)

        【网言】  

        日前,工信部发布《通信短信息和语音呼叫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用户同意或者请求,或者用户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短信息或拨打商业性电话。

        “房子/商铺/贷款了解一下?”正睡得香,或者忙得焦头烂额时,来了短信,或电话响了,赶紧看下/接起,却发现是广告短信、推销电话。这样的郁闷经历,几乎每个人都遇到过。让推销短信和电话远离我们的生活,是大家的普遍心愿,《意见》对这一老大难问题,给出了初步的解决方案。从工信部“祭出”的诸多技术手段,到推销短信、电话彻底凉凉,中间可能还需强化一环,即对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还需加强。根据已披露的信息,不少干这一行的企业动辄一次性发送几十万、几百万条推销短信,一条短信的成本不过几分钱。有了AI后,企业反复拨打用户电话进行商业推销,成本也很低。如果仅仅是1到3万元的罚款标准,对于这些企业来说,恐怕感受不到“肉疼”。企业天生又是追求投入产出比的,有关部门不妨根据其每次发送短信或拨打电话的数量,按照一条短信、一个电话××元的标准罚款,并且上不封顶。唯有如此,企业才能发现,发送推销短信或拨打电话的成本远超灰色收益,再继续类似做法,自己会被罚至破产。在经济红线面前,相信会有更多的企业明白:莫伸手,否则后果伤不起。

        (原载于澎湃新闻网 作者:毕舸 摘编:王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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