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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8月21日 星期五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遏制野生兰花买卖

    作者:戴先任 《光明日报》( 2020年08月21日 02版)

        【网言】

        空谷幽兰正在哭泣!在我国,兰花已有2000多年的栽培历史,一些野生兰花品种更堪称植物界“大熊猫”。可长期以来,野生兰花的保护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近几年,兰花物种生存状况每况愈下,高价炒作、大肆盗挖,让野生兰花特别是一些珍稀的野生兰花濒临灭绝。

        除了一些地方政府失职的原因外,从法律层面上来看,盗采兰花得不到遏制的更大原因在于野生兰花买卖在国内尚未被禁止。当下,要给疯狂炒作野生兰花浇一点理性消费的冷水。不法分子盗采野生兰花在一些地方甚至如入无人之境,也暴露了一些地方在野生植物保护等生态保护方面存在失职渎职的问题。因此,还需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将野生兰花买卖纳入法律框架,填补法律空白和监管漏洞。要遏制野生兰花买卖,还要疏堵结合,引导农户种植,让兰花种植带动一些有兰花资源的农村地区的经济发展,从而让扭曲的野生兰花市场降温,给在疯狂盗采下变得有些岌岌可危的野生兰花,浇上滋养、“续命”的水。

        (原载于红网 作者:戴先任 摘编: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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