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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7月10日 星期五

    “身份证替代老年证”:真正想老人所想

    作者:杨朝清 《光明日报》( 2020年07月10日 02版)

        【网言】

        近日,安徽省卫健委和省老龄办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启动“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优待证”工作:2021年1月1日,安徽将终止老年优待证的办理,对老年人持老年证或本人居民身份证,均同等提供优待服务。

        饱含尊老敬老和弱势补偿理念的老年证,将制度护佑和人文关怀有机结合起来,不仅减少了经济开支,也让老人们感受到这个社会的善意和温暖。但是,办理老年证需要耗费老年人的时间和精力,而老年证有使用周期,隔几年就得换证。“身份证替代老年证”不仅便民,也见证了公共服务理念的转变,节省了公共资源。这样做,扩大了老年优待政策的使用范围,做到了公共服务的实质普惠。当然,这是一个系统工程,除了提高老年人群体的知晓情况之外,也要打破信息壁垒和观念藩篱,避免好举措在执行过程中走调、变味。“身份证替代老年证”在操作上并没有多难,关键在于转变发展观念、更新价值排序。人口老龄化既是发展问题,也是民生问题。一举多得的“身份证替代老年证”做法,增强了老年人的获得感与对城市的归属感、认同感,可在更多城市推广开来。

        (原载于光明网 作者:杨朝清 摘编:刘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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