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据新华社电(记者杨文)夏波生于1974年,山东宁阳人,1995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刑警大队民警。80后肖斌,山东东平人,2003年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岱宗坊派出所民警。齐洪海1962年生,山东泰安人,1986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为泰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一中队民警。3位民警都是共产党员。
2011年1月4日上午11时许,泰安市公安局泰山区分局协助山东德州公安,到一犯罪嫌疑人亲属家中调查了解情况,夏波带领刑警队员与执勤辖区民警肖斌会合。
进入一所大院,肖斌上前敲门:“我们是岱宗坊派出所的……”话没说完,栅栏式防盗门的内侧木门突然打开,一名犯罪嫌疑人隔着防盗门射出一枪。
肖斌来不及躲闪,头部中弹。因伤势严重,后经全力抢救无效,肖斌壮烈牺牲,年仅31岁。
室内冲出两人,疯狂地向民警开枪射击。夏波右上腹部被霰弹射中,他大喊:“小心,有枪,快撤!”强忍剧痛,夏波搀扶腿部受伤的民警钱祥村向后撤退。在与犯罪嫌疑人激烈搏斗中,夏波身中7刀壮烈牺牲。
逞凶后的两名歹徒抢劫一辆过往汽车逃跑。接到指令,齐洪海密切关注两名犯罪嫌疑人行踪。
12时30分左右,对讲机通报,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出现在离齐洪海的执勤点仅千米。齐洪海立即开着轿车朝犯罪嫌疑人方向追去。犯罪嫌疑人车辆失控,与路边绿化带内一大树相撞,车辆严重受损。犯罪嫌疑人持刀枪弃车逃出,疯狂向着已经赶到的警车奔去,不断开枪射击。
齐洪海在危急时刻果断停车,准备上前增援。这时,犯罪嫌疑人发现了车内的齐洪海,向他连开两枪。齐洪海头部中枪,壮烈殉职。
2011年1月7日,山东省政府批准夏波、肖斌、齐洪海为革命烈士;1月9日,山东省委追授夏波、肖斌、齐洪海为“山东省优秀共产党员”;1月31日,公安部追授夏波、肖斌、齐洪海为“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