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3日电(记者刘夏村)记者3日从应急管理部获悉,今年4月在全国部署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已进入排查整治阶段。三年行动开展以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迅速部署行动,各地、各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细化专题方案、设立领导机构、成立工作专班……三年行动正扎实向前推进。
现阶段,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各类事故隐患和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加上当前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相叠加,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
“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复杂性,更加积极主动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党委书记黄明说。
据悉,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包括两个专题和9个行业领域专项,分4个阶段进行,今年4月份为动员部署阶段,今年5月至12月为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为集中攻坚阶段,2022年为巩固提升阶段。
记者从应急管理部了解到,目前,各省级政府已全部成立三年行动领导机构,瞄准地区重点,部署相关工作——
河北省在全国方案基础上,结合地区实际,增加了冶金、燃气、特种设备、旅游和渔业船舶5个专项整治内容;
浙江省在专项整治方案中单设了渔业船舶、加工制造类小微企业和特种设备3个专项,增加了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应急救援数字化建设专题;
贵州结合本省突出安全风险,新增建筑工程、特种设备、乡村、旅游安全专项整治。同时,考虑到当地地质灾害多发且易引发耦合事故,该省将整治行动扩展延伸到地质灾害防治领域,印发实施具有贵州特色的“1+2+14”方案体系;
安徽、湖北实现了所有行业领域全覆盖,山东、青海将三年行动扩展到20个行业领域……目前,已有28个省份结合本地区实际,增加了专题方案或专项方案。
不过,目前也有一些地区、部门存在实施方案还在内部空转的情况。“一些地区、部门还存在等一等、拖一拖的心态。各地、各部门措施有软有硬、质量有高有低,有的照搬照抄,缺乏锐意进取的拼搏之心。”应急管理部有关负责人表示。
记者获悉,下一步,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将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力度,结合6月份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工作,进一步指导推动各地区专项整治责任和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