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国政府及时与世界卫生组织等国际组织开展合作,取得了积极的进展。尽管世卫组织宣布此次疫情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但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塞高度肯定中方的防控举措,明确表示这一决定不是对中国投“不信任票”,并强调不建议对中国实施旅行和贸易限制,无须过度反应。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表示对中方疫情防控能力有信心,并愿向中方提供一切可能的支持和帮助。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更是第一个向中方捐助疫情防控物资的国际组织。同时,我国在纽约、日内瓦和维也纳的常驻联合国代表及时向外国使节和国际组织官员介绍中国防控疫情的情况,积极争取国际社会对中国抗击疫情的理解和支持。
应对疫情,中国承担着首要责任,中方为应对疫情采取的有力举措不仅在对本国人民负责,也在对全世界负责。正是因为中国采取前所未有和非同寻常的防控措施,加之有关国家的共同努力,才有效地防止了疫情的大规模国际蔓延。作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此次疫情具有跨国性,是一种非传统安全威胁,新型冠状病毒更是全世界面临的共同挑战。因此,亟须加强国际合作,尤其是扩大和加强与国际组织的合作。
首先,争取与更多的国际组织开展合作,并拓展合作渠道。在全球层面,世界卫生组织是通过制订标准、分享信息、提供建议等开展全球卫生治理的联合国专门机构。应对疫情,与世卫组织的合作是基础,也是重点和关键。在继续与世卫组织深入合作的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与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在共同应对疫情的过程中,凡是涉及邮政、电信、气象、旅游、民航、海事等国际事务,就需要与相应的联合国专门机构进行合作。比如,国际移民组织和世界旅游组织可以就疫情中的人群流动问题提供指导性意见和技术支持。在涉及地区和跨地区应对疫情方面,可以积极发挥东盟、上合、金砖等国际组织作用。除了在应对疫情过程中开展信息分享、技术支持、业务帮助等比较直接的合作外,还要开展政策协调、外交沟通、政治对话等层面的合作。与国际组织合作,积极开展国际组织外交,是应对疫情的国际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次,积极推动基于人道主义的国际合作。与其他任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样,新冠肺炎疫情首先事关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患难见真情”,体现的是人道之情。疫情发生后,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领导人向中国政府和人民表示了慰问、理解和支持;一些发展中国家克服自身困难,向中国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发达国家的很多企业和民间组织也通过各种方式帮助中国抗击疫情,这些都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从人道主义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高度认识此次疫情,是开展国际合作的基本出发点。如果说在一般情况下,国家利益是国际合作的基础,那么面对“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这样的共同挑战,应把人的健康和安全作为首要,并以此为指导开展国际合作。此次疫情进一步表明,非传统安全威胁的突发性、跨国性和严重性,要求国际社会所有成员超越国家利益,积极开展基于人道主义的国际合作。人道主义援助是其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是联合国的一项基本工作,联合国人道主义事务协调厅负责国际人道主义行动的协调、政策和宣传,是政府、政府间和非政府救援行动的协调中心。
再次,大力开展国际卫生合作,推动全球卫生治理。此次疫情之前的十年,在世卫组织宣布的五次“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国际社会都开展了紧密的国际卫生合作,使甲型H1N1流感、脊髓灰质炎、寨卡病毒、埃博拉病毒的疫情得到比较有效的控制。此次新冠肺炎疫情再次说明,公共卫生如气候变化一样日益成为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国际社会应达成“病毒不分国籍,疫情没有种族”的共识,为尽快控制疫情和消除病毒积极开展国际协调和国际合作。如何应对此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对我国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一次重大挑战和考验,同时也是我们积极开展国际卫生合作、推动全球卫生治理的一次重要机遇。一方面,相信疫情过后,我们在公共卫生领域会有更大、更多和更好的投入,大力改善我们在公共卫生领域的治理体系,树立现代治理理念,提升治理能力;另一方面,通过国际卫生合作,在协作采取防控行动的同时,大力推动全球卫生治理,共同帮助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卫生系统薄弱、卫生能力不足的国家增强应对能力,更公平合理地使用和分配资源。
无论是制止疫情在国内的扩散,还是阻止疫情的国际蔓延,都离不开与国际组织的合作。相信我国与国际组织的合作一定能在抗击疫情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
(作者:张贵洪,系复旦大学联合国与国际组织研究中心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