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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2月13日 星期四

    科学研究与社会责任

    ——科研伦理问题面面观

    作者:袁珩 刘润生 《光明日报》( 2020年02月13日 14版)

        【环球科技】    

        科学研究的伦理问题向来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著名智库美国兰德公司(RAND)此前发布《科学研究中的伦理》报告认为,科学研究应遵循社会责任、规避利益冲突、知情同意、诚信正直、不歧视、不剥削、保护隐私等共同的伦理原则,而科研伦理又存在地区差异和文化差异,“伦理倾销”隐患需要认真应对。

        科研伦理受世界各地重大事件的影响而发生变化,科学进步和文化价值观的变化也会推动伦理规范发生变化,旁观者风险、大数据、开放科学、公众参与科学等新兴议题引发关注。从执行监督层面看,还需要把遵守伦理规范的承诺转化为内在机制,消除促使研究人员违反伦理原则的诱因。

    科学研究的十大共同伦理原则

        为了解各个学科领域、国家和社会共同遵守的伦理原则,兰德公司考察了跨越国家疆界的伦理规范,阅览了200多份文献,从中辨识出各学科领域大体上应共同遵守的十项伦理原则。

        一是社会责任,研究人员和研究必须为社会谋福利。二是仁慈,研究人员应以研究参与者的利益为目标,争取研究的利益大于风险。三是利益冲突规避,研究人员应尽量减少财务和其他因素对研究和研究参与者的可能使研究结果产生偏差的影响。四是知情同意,所有研究参与者必须自愿同意参与研究,不受经济利益或其他胁迫的压力,必须了解研究及其风险。当参与者不同意参与研究或弱势群体参与研究时,研究人员及其机构必须采取具体行动保护参与者。五是诚信正直,研究人员应诚信正直,充分报告调查结果,尽量减少或消除方法中的偏见,披露基本假设,不捏造数据、伪造结果或遗漏相关数据。六是不歧视,研究人员应避免研究对特定群体带来好处。七是不剥削,研究人员不应剥削或不公平地利用研究参与者。八是隐私和保密,研究参与者有权控制研究人员获取其个人信息,包括如何看到、接触或获取其信息。九是专业能力,研究人员应只从事有资格从事的工作,并参与培训,提高自身技能。十是专业纪律,研究人员应通过实践、出版和交流、指导和教学等活动,推动符合伦理的行为,开展符合伦理的研究,并帮助其他研究人员开展符合伦理的研究。

    科研伦理的“多棱镜”

        科研伦理受世界各地重大事件的影响而变化。历史上,纳粹的虐行激发了国际社会研究人员的协作,个别国家的失当做法促使各地改善监管工作,学术团体的反省和质询能推动国际社会改进伦理标准。

        《赫尔辛基宣言》影响深远。有恶劣影响的重大历史事件促成国际社会制定伦理准则。二战后,针对纳粹的不道德实验活动,世界医学会(WMA)1964年颁布《赫尔辛基宣言》,这是“为涉及人类对象的研究活动制订的第一套国际伦理道德原则”。它要求医者“有责任保护研究受试者的生命、健康、尊严、完整性、自我决定权、隐私,并为研究受试者的个人信息保密”。

        《生物多样性公约》侧重于生态保护。《赫尔辛基宣言》聚焦生物医学研究,其他国际协定则侧重于生态环境,其中最突出的也许就是《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衍生公约。国际社会于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共同制定了《生物多样性公约》,目的是在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避免物种灭绝、公平公正地分享遗传物质等各方面的利益之间取得平衡。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强调要更加重视生态系统,人类的获益不能以牺牲生物多样性为代价,这弥补了生态环境领域伦理规范的缺失。

        谨慎预防原则呼吁规避风险。1998年美国、欧洲和加拿大的科学家、哲学家、律师和环保人士在温斯布雷德大会上提出的谨慎预防原则要求在作出关于公众卫生和环境隐患方面的决定时务必规避风险,尤其要求在预计会造成危害,而科学不确定性显著的情况下采取行动。这种对规避风险的要求正是诸多情境中谨慎预防原则适用性争论的核心。谨慎预防原则使人们在作出关于研究和实践的决定时倾向于克制、求稳,随之就有可能冷却探索和创新的热情。如何随着新的领域和研究前沿的出现而灵活变通地运用该原则,这将是一项长期的挑战。

        科研伦理存在地区差异。世界各地的文化差异导致科研伦理的差异。各国对待科研伦理的不同处理方式既可能给国际协作带来难度,也会给调查科研不端行为造成困难。

        “伦理倾销”隐患需应对。“伦理倾销”是指在伦理道德准则严格的国家接受培训的研究人员到伦理道德准则和监管松散的国家进行研究活动,其目的不是研究当地人民,而是绕开本国的法律法规、政策或程序。此举也许是为了降低成本或减少官僚手续,但被绕开的手续却正是为保护研究活动参与者而设立的。

        解决办法有两种:一是敦促研究人员遵守与母国一样的标准和准则。欧盟要求到其他国家从事研究活动的研究人员奉行与在欧洲一样的标准:研究活动遵守一切相关的欧洲法律、国家法律以及国际标准;国际研究项目必须对所有利益相关方有益,尤其以研究参与者及社会群体的利益为重;有偿使用当地资源;将潜在的文化差异、经济和语言障碍及学历和文化程度纳入考虑,给予弱势人群真正的知情同意;即便没有充足的科学和伦理道德基础设施,仍然需要当地独立提供伦理方面的准许。二是要求研究人员与当地团体共同制订研究方案。例如,为期三年的“欧盟信任项目”(EU TRUST)为非洲土著的桑人提供支持,帮助他们制定能够保护参与研究活动的桑人的科研伦理准则。

        制定国际标准。由于与软件系统相关的隐私权、安全保障以及内在偏差等问题(包括而不限于与人工智能相关的这类问题)日益受到关注,计算机、信息和数据科学领域中的伦理问题也重新受到重视。这些领域的国际性极强。近期,大型专业学会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和计算机协会(ACM)就针对人工智能引起的新问题而修订和增补了它们的伦理准则。

        总的来看,生物医学研究涉及的利害关系太明显,推动了全球对科研伦理的重视。纳米技术自兴起以来就引得大家关注它在伦理、法律、社会方面的影响,而人工智能加剧了人们历来就担心的网络安全、数字隐私等问题,也引起了对相关科研伦理问题的重视。随着自然科学、计算机科学、信息科学和数据科学的伦理维度引起更多关注,科研伦理担忧的重心也许还会改变。

    伦理规范的监督难题

        执行伦理规范并进行监督,能消除促使研究人员违反伦理原则的诱因,并揭示需要修改的伦理原则和规范。要让研究工作符合伦理规范,还需要把奉行伦理规范的承诺转化为内在机制,辅之以关于规范和妥当研究方法的教育与培训,提供指导,建设能够促进伦理道德水平、提高科研活动透明度的工作文化,还要提供让研究人员能够分享体验、共话挑战的平台。

        伦理与法律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伦理并非法律,而是属于“软法律”,是各种指导原则和不属于法律的规范的结合体,因而执行的严格程度就参差不齐。学科和文化体系之间的差异也使得统一规范的概念很难落实,因此伦理道德规范的宣扬和执行也相应是分散式的。

        伦理规范通过教育和培训产生影响。研究人员接受的培训不仅限于课堂或教科书,还包括在实验室的活动。导师制是这套系统的关键部分之一。实验室活动对职业生涯的影响最大。尤其在生物医学领域,入职初期的人员在实验室中的工作既能够极大地推动研究进步,又是促进个人发展的重要阶段。不过,伦理培训都是与对人类研究对象的保护相关的,相关程序的质量参差不齐,而且由于研究人员日益更多地需要展示合规性,随之就产生了循规蹈矩的心理,这样的效果又可能会适得其反。

        专业学会通过会员制制订和传播伦理规范。专业学会是重要的自治机制,且可与官方治理联系起来,但它没有执法权限,通过开除会员不能有效惩处违反伦理原则的行为。

        实验室、企业和大学等科研活动承担机构有权监督科研行为,也有责任坚守伦理规范。这些机构设有专职人员和委员会负责监督研究工作,确保研究人员的行为负责任且符合伦理道德规范。研究机构应建立并维护诚信的科研环境,包括建立规章制度,设立相关职能,负责任地回应对科研不端行为的指控。监督者须察知、调查并处理问题,但各方面又有自身的不足之处。尽管学术期刊为推动落实伦理规范发挥一些作用,而真正要监督并落实伦理规范,还得靠执行研究活动的机构。

        坚守伦理规范遇到的终极挑战还是诱因。在让研究工作符合伦理规范时,遇到的挑战是系统性的,任何或所有部分都可能出现问题,而坚守伦理规范时遭遇到的终极挑战还是诱因。有学者考察科研事业不断变化的性质,越来越担心当前的诱因所产生的有害效应。基金、职位和晋升机会方面的竞争变得十分激烈,随之就改变了实验室的氛围,也产生了让研究人员“急于付梓、抄捷径、夸大研究结果、夸大工作重要性”的压力。

    新兴的伦理议题

        科学进步和文化价值观的变化会推动伦理规范发生变化,旁观者风险、大数据、开放科学、公众参与科学等成为新兴议题。

        旁观者风险——旁观者风险是指研究活动对不参与研究活动,也没有同意参与研究活动的人,也就是“旁观者”的影响。这种影响包括:有些人不参加基因检测和遗传研究活动,但他们的血缘亲族参与,这可能对他们产生影响;个人隐私及身体状况可能暴露在自主系统所在的周围环境中,如无人机和自动驾驶汽车在运行中使用摄像头等成像设备感知周围环境,旁观者的信息在没有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可能会被采集;在社交媒体中,用户可通过查看“好友”或“粉丝”的信息获取他人的信息。

        大数据——大数据引起的伦理道德问题包括:一是泄露隐私;二是数据被用于其他用途;三是大数据算法能够生成关于研究对象、但并非由研究对象自己提供的新数据,如金融机构的信用评级;四是开放数据增加。由于大数据可用于众多研究活动,每个研究团队应制订与本团队内大数据使用相关的行为守则。为支持精确医疗发展,美国国家卫生研究院(NIH)组建专门团队,负责制订授权和隐私权方面的原则及公共规制。

        开放科学——开放科学旨在方便公众获知研究结果及研究过程。如果共享程序被操纵,就有可能产生伦理道德问题。开放科学能扩大研究参与程度,但其程序有待完善。就开放数据而言,随时查阅数据能方便回顾和理解以往研究,并开展新的研究,但当研究人员认为,其应得的奖励来自对数据和代码的掌控时,开放数据就会受到抵制。就开放出版而言,通常研究人员需为发表论文支付费用,而读者花费较低成本阅读论文,但这随之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如果期刊只接受付费发表的论文,那么提供给读者的是怎样的科学?期刊是否会为了赚钱而发表质量低或违背道德的论文?

        公众参与科学——21世纪以来,公众参与科学研究、生物DIY、创客空间以及调动无资质人员参与科学工程的活动得到了发展。数字化推动了生物DIY的发展,后者可降低设备成本,提高一体化程度,方便非专业人员使用。但是,人们在家里或社区实验室以外的场地从事生物DIY活动,这意味着监管者鞭长莫及。生物DIY引起业界对发生意外的担忧,如无意间把影响生态系统或带有致病转基因的生物漏泄到环境中,或造成安全事故。

        (作者:袁珩,系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刘润生,系研究员)

        本文图片均为光明图片/视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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