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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20年01月21日 星期二

    曹国华:蹈火英雄的青春壮歌

    作者:唐弢 《光明日报》( 2020年01月21日 04版)

        【为了民族复兴·英雄烈士谱】  

        新华社杭州1月20日电(记者唐弢)2003年1月,一位年仅24岁的消防员,为了抢救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在浙江宁波奉化一次扑救火灾战斗中,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令人惋惜的是,再过5个月,他就要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毕业了。

        他叫曹国华,1979年3月出生,浙江金华人。1997年12月,怀着对消防员这一职业的崇敬与向往,曹国华在金华市消防支队东阳大队当了一名消防员。他不畏艰难,刻苦训练,在火场上敢拼敢上,狠劲十足,战友们给他起了个绰号,叫“拼命三郎”。

        1999年12月,东阳工艺品厂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火场上,曹国华主动请缨,带领其他两名消防员,冒着随时都有可能发生爆炸的危险,从火场中成功抢救出了11只氧气瓶、6只液化气钢瓶,支队为他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同年12月,曹国华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2000年7月,曹国华考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2003年1月,他被分配到宁波市奉化区消防大队实习。同年1月29日下午3时许,消防大队内警报骤响:奉化一家羽绒服加工厂起火。曹国华带队赶到现场时,浓烟滚滚,火光冲天。曹国华马上投入到紧张的灭火战斗中。

        曹国华先指挥司机将消防车沿道路东西走向在上风方向停好,然后迅速布置警戒,避免过往车辆出事故。布置妥当后,又赶紧出水灭火。然而大火越烧越旺,并迅速向周边蔓延,一支水枪根本无法控制住火势,曹国华连忙跑到消防车右后侧,打开厢门,用水带接口连接车泵出水,准备接出第二支水枪灭火。正在这时,意外突然发生了。

        当天是阴天,加上浓烟滚滚,现场能见度很差,一辆违章行驶的车辆开得飞快,撞在了消防车的右尾部,正在连接水泵阀的曹国华当即被撞飞,弹出了几米远倒在地上,鲜血直流。队友们赶紧将昏迷的曹国华送到医院进行紧急抢救。

        经过医生全力抢救,顽强的曹国华曾一度从深度昏迷中苏醒。然而,由于伤口感染引起并发症,2月24日晚,曹国华反复高烧不退,人再度陷入昏迷之中。经医生抢救无效,医院于次日凌晨宣布脑死亡。身材魁梧、平时感冒都很少的曹国华体质非常强壮,在医院宣布脑死亡后,他的心脏仍顽强地跳了整整4天,直到2月28日晚11时30分才怀着对世界的无限眷恋,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曹国华受伤及牺牲后,战友们纷纷从四面八方赶来。有位战友在外地无法抽身,特地委托其在金华工作的母亲赶往宁波。大家哭着喊着他的名字:“国华,你不该走!”

        曹国华来自一个地地道道的普通农民家庭。从小他就秉承了农民子弟的优良品德。到消防队伍5年多,曹国华不多的津贴除了补给家用和供弟弟上学外,还向“希望工程”“保护母亲河”及灾区困难群众捐款1000多元。

        2003年3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授予曹国华同志革命烈士称号并追记一等功。故乡的山路弯弯曲曲,婆娑的翠竹无法掩去英雄远去的背影。青山长青,英名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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