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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12月27日 星期五

    回归 从“程序管理”到“目标管理”

    作者:刘红凛 《光明日报》( 2019年12月27日 11版)

    新华社发

        【暖心之策】

        为了进一步激发社科界创新活力,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减轻科研人员负担,今年4月,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领导小组、财政部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该《规定》简化了项目申请管理要求,突出代表性成果评价,精简了项目过程管理要求,减少信息填报和材料报送,优化了项目资助经费管理,赋予科研单位项目经费管理使用自主权,营造了优良学术环境。

        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把科研人员从纷繁复杂的表格与经费报销中解放出来,让科研人员回归主业、集中精力从事研究,可谓是全体科研人员的心声与期盼。毫无疑问,申请青年项目自主确定科研团队、免除专家推荐信,放宽项目申请人资格、允许在站博士后人员申报,减少信息填报和材料报送、推行网上申报与网上评审等一系列举措,在一定程度上简化了科研项目申报与管理程序,开启了从“程序管理”“过程管理”向“目标管理”“结果管理”的新转变,有助于把科研人员从复杂的“填表”与“无谓事务”中解放出来。在今年的一般项目与重大项目申报中,业已感受到一些便利。

        然而,优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是个系统工程,我认为需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尊重知识创造、增加信任,减少审批与审查程序,赋予科研人员较大自主权;二是尊重科研规律,正确区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人力与脑力成本差异、适度增加社科研究中间接经费比例;三是在结项审批中增加“免于鉴定”途径,除了一定层级的领导批示与科研获奖等外,可以考虑以顶级代表性成果或足够数量的阶段性成果等申请“免于鉴定”;四是科研管理、经费管理、财务管理(包括审计)等协同推进,将中央有利便利政策落到实处。

        (复旦大学特聘教授 刘红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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