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丽70年 奋斗新时代——新中国峥嵘岁月】
“太阳啊霞光万丈,雄鹰啊展翅飞翔,高原春光无限好,叫我怎能不歌唱。驱散乌云见太阳,幸福的歌声传四方。”藏族同胞的嘹亮歌声,唱出了民主改革后西藏人民的幸福生活。
西藏自古以来就是我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新中国成立后,中央政府根据国内外形势,为维护民族团结,确定了和平解放西藏的方针。
中央政府保护西藏的政治、宗教制度,帮助发展西藏的经济文化,改善人民生活。西藏的社会经济在中央政府的帮助下有了很大发展。
但是,民族分裂分子却不断地蛊惑和策动武装叛乱。1959年3月10日,西藏上层反动分子发动全面武装叛乱。1959年3月28日,周恩来总理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命令》,宣布:“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除责成中国人民解放军西藏军区彻底平息叛乱外,特决定自即日起,解散西藏地方政府,由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行使西藏地方政府职权。”解放军驻藏部队按照中央的命令对叛乱武装发起反击,平定了这场叛乱。
平叛的胜利,为西藏进行民主改革创造了条件。民主改革前的西藏社会有农奴主和农奴两个根本对立的阶级。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经过“三反”(反叛乱、反乌拉差役、反奴役)“双减”(减租、减息)和分配土地,百万农奴打碎了封建枷锁,成了掌握自己命运的主人。
民主改革解放了社会生产力,翻身农奴有了自己的土地、牛羊,生产积极性空前高涨,其他各项建设事业也得到了迅速发展。
2009年1月19日,西藏自治区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3月28日设为西藏百万农奴解放纪念日。
(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