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拉萨8月27日电(记者尕玛多吉)西藏自治区文物局副局长曲珍日前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西藏自2012年末启动全区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已基本摸清了全区可移动文物数量分布、保存和使用管理等情况,完成26万件套可移动文物普查,已有近13万件套可移动文物获国家“文物身份证”。
西藏是我国可移动文物重点省区之一,覆盖全区的可移动文物普查范围包括年限为1965(含)年以前西藏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宗教用品、艺术品、工艺美术品等;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生产、生活的代表性实物等。
西藏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自2012年年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截至今年8月,西藏已完成全区1305家国有文物收藏单位、260789件套文物的普查统计工作。普查内容包括文物名称、类别、级别、年代、完残程度、保存状态等14项指标,基本摸清了全区可移动文物数量分布情况。
据介绍,西藏可移动普查工作采用全国统一的普查数据处理软件,登录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平台,联网直报,先后开展了国有可移动文物收藏单位调查、文物鉴定、信息采集登录、数据质量审核、珍贵文物审核认定等工作。初步实现国有可移动文物资源标准化、动态化管理,建立完善了国有可移动文物调查、认定、登记、管理工作机制。“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西藏已向国家可移动文物普查平台登录790家单位、12.8万件套珍贵文物和一般可移动文物。”曲珍说,目前西藏已建成“文物身份证”制度,形成了文物藏品登录标准化、规范化,为深入开展文物档案建设和保护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
目前,西藏已调查登记的各类文物点共4277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1985处。下一步,西藏还将建立包括布达拉宫、罗布林卡、大昭寺、西藏博物馆等在内的1305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资源总目录和数据资源库,努力实现从文物大区向文物强区的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