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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6月29日 星期六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

    审议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栗战书参加审议和询问

    作者:本报记者 刘华东 《光明日报》( 2019年06月29日 04版)

        本报北京6月28日电(记者刘华东)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28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联组会议,围绕审议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开展专题询问。栗战书委员长参加审议和询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主持会议。常委会委员和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委员徐如俊、李巍、吕薇、谢经荣、蔡玲、欧阳昌琼,全国人大代表俞学文、蔡仲光围绕如何解决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突出困难,采取哪些具体措施帮助和支持中小企业提升自主创新和专业化能力水平,如何解决“放管服”改革中部分盈利较好的行业市场准入门槛较高或者设置隐性门槛问题,有哪些切实有效的措施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如何确保完成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清理政府部门和大型国企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目标,怎样推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等提出询问。

        国务委员王勇,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应询。

        栗战书在讲话中指出,检查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是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执法检查报告问题找得准、原因分析得深、建议很有针对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和询问时也提出不少好的意见建议。要把这次执法检查的成果运用好落实好,加强跟踪监督,推动有关方面认真实施法律,切实解决问题,加强改进工作,完善制度措施。

        栗战书强调,实施好中小企业促进法,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在创造和稳定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把法律要求、就业优先政策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要落实好法律关于创新支持的规定,把中小企业在创新方面的重要作用发挥出来,促进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要切实保护好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让中小企业感受到法律的力度和“温度”,提高企业和企业家的安全感获得感;要抓紧健全完善相关配套法规、具体措施和工作机制,把法定职责落细落实,确保法律全面有效实施。

        王勇表示,国务院及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大力推进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实施,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着力在降低成本负担、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保护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扩大公共服务供给等方面下更大功夫,不断提高中小企业发展质量和效益,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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