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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3月30日 星期六

    面对“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严厉打击与严格监管并举——

    深入推进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改革

    作者:本报记者 彭景晖 本报通讯员 曾冰 《光明日报》( 2019年03月30日 03版)

        【诚信建设万里行】    

        3月29日,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部部署开展全国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改革和依法严厉打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违法犯罪活动工作情况。公安部新闻发言人郭林主持发布会,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局长李京生、副局长张佐良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2018年3月,公安部部署开展了全国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改革工作。郭林介绍,这项改革工作系统全面,历时一年,取得了积极成效,可以用“三个明显提升、一个有效遏制”来概括: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水平明显提升,科技信息运用水平明显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有效遏制了涉章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在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同时,公安机关始终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违法犯罪活动,始终坚持依法打击整治,坚持露头就打,有效保障了印章刻制行业“放”而不“乱”,健康发展。

        李京生通报表示,近年来,公安部依法严厉打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等“三假”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健全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在涉章领域内的11项管理服务职责和11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措施;结合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改革工作,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假印章、假公文、假证件”违法犯罪活动专项工作。各地公安机关按照部署,针对当前制贩“三假”违法犯罪活动网络化、家族化、团伙化、跨区域化等特点,以案件侦办为牵引,深入开展打击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战果。

        在公安机关看来,深化涉章领域“放管服”改革要在更广泛的领域多措并举。张佐良介绍,公安机关不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升信息化、智能化、全环节管理防范水平,不断增强印章的综合防伪能力。

        郭林介绍,公安部部署开展的全国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改革工作包括深化涉章领域“放管服”改革措施、建设印章业信息系统实现全国联网、深化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健全印章业治安管理法律体系等7项任务。

        李京生指出,目前,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核发由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为后置审批,审批权限全部下放至县(区)级公安机关;取消了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用章单位到印章刻制企业刻制完印章后由印章刻制企业将相关信息向公安机关备案,并且允许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跨县(区)刻制印章;公章刻制备案纳入“多证合一”,由市场监管部门统一采集企业登记信息并与公安机关信息共享。同时,当前已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阳光审批”、“阳光备案”、严禁公安机关指定印章刻制单位刻章等规定和措施,印章刻制业治安管理改革工作正在不断深化。

        (本报北京3月29日电 本报记者 彭景晖 本报通讯员 曾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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