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核可了关于中国第三轮普遍定期审议的工作报告,全面肯定了中国在过去5年的人权进步和对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积极推动作用。中国在与普遍定期审议机制合作的过程中,不仅积极履行国际人权义务,不断提升国内的人权保障水平,展现了中国在人权问题上开放和自信的态度,同时也对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发展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中国对于人权文化多元化的倡导夯实了各国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合作的基础。联合国组织的生命力就在于国家间的密切合作,这种凝聚力不仅源于国际义务的约束力,更植根于联合国所倡导的人权价值和文化的代表性和广泛认同。由于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不同,世界各国对于人权的认识存在较大的分歧,而在冷战思维以及霸权主义的共同作用下,这种人权观的差异性却曾经成为国际政治斗争的焦点,致使联合国人权机制一度沦为西方国家指责他国人权状况的工具,严重影响了联合国的信誉。面对人权问题的政治化和人权文化的单一性所造成的信任和合作危机,中国一贯坚持普遍原则与特殊情况相结合的人权原则,始终致力于推进开放、包容的人权发展思路,提倡相互尊重,文明互鉴,促进各国广泛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国际合作。其中,中国推动发展权在联合国框架中的确立和实施,是中国对世界人权文化的最大贡献,它不仅突破了原有的人权体系,指明了发展作为一项人权及其保障模式的重要意义,并为个人和各国人民的整体发展发出了人权呼吁的最强音。发展权代表的是发展中国家的核心利益,揭示了这些国家在促进人权方面的深层障碍及发达国家的相关人权义务,具有增进团结协作的重要意义。中国将发展权纳入联合国人权机制框架的努力,不仅使联合国对人权的发展能够兼顾发展中国家的人权需求,使贫穷落后的地区和人民共享人类发展的成果,而且促进了不同文明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此外,中国对人权整体性的强调,特别是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平等保障的主张,弥合了国家间在人权观上的差异,稳固了合作共识。在联合国建立之初,由于受到西方人权观念的影响,联合国人权机制一直存在着重公民、政治权利,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问题。这种对人权保障的片面认识无视发展中国家的人权现实和需求,撕裂了国家间的互信与合作,甚至导致联合国人权机制的瘫痪。对此,中国始终坚持两类权利同等重要的原则,积极推动国际社会对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重视和发展,从而增强了联合国人权机制对于人权整体性的保障,有效缓和了因人权观的分歧而产生的价值冲突和政治纷争,并促进了联合国人权机制对于人权政治化的反思和改革。
中国认真履行国际人权义务,不断推进联合国人权机制的有效性和公正性。中国一贯支持联合国在促进和保障人权方面的努力与行动,积极参与各项活动。中国不仅签署了一系列国际人权公约,并且积极与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特别程序和条约机制等开展对话与交流,在切实履行国际人权建议的同时,不断提升人权发展水平。为了进一步强化联合国的人权职能,中国已跃升为联合国常规和维和两项预算的第二大经费提供国,并大幅度增加了对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的经费投入,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赞赏。与此同时,中国还秉持公正的态度,认真参与对于国际人权法的实施工作,并且始终坚持尊重国家主权,对所有国家不论大小和强弱,一律平等对待的人权审查原则。在国别人权问题上,中国反对人权监督的选择性和双重标准,努力维护弱小国家的尊严,成为制衡霸权的重要力量,整体改变了发展中国家在人权问题上普遍备受指责的被动局面,推进了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公平和正义,有效提高了各国合作的积极性。近年来,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机制的改革,以史为鉴,针砭时弊,不断为增强联合国人权机制的职能和有效性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中国在联合国人权机制改革的问题上,坚守平等与合作的宗旨,提倡广泛民主参与的精神,引导着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工作方法由指责和对抗,朝着对话与交流的方向不断迈进,从而加强了联合国应对世界多极化下人权挑战的能力建设。中国关于联合国人权机制改革的种种建议,也得到了国际社会的积极肯定,人权理事会及其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的建立都充分实现了中国的改革理念和顶层设计。而中国连续高票当选人权理事会成员的事实,则再次证明了中国在联合国人权事务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国际社会对于中国推进世界人权事业发展的期待。
中国坚持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机制,为联合国人权机制实施全球人权治理而助力。当今社会,全球化以及世界政体的碎片化使国际秩序的演进出现了诸多不确定性,对于联合国组织在未来的发展也产生了全面的挑战。作为多边主义最重要的支柱,同时也是联合国人权事业最大的支持者,中国积极参与联合国框架下国际人权秩序的构建与实施,不断强化联合国人权机制在全球人权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在实践中,中国不仅积极参与国际人权条约的编撰和制定,而且还通过特别程序的专题机制等途径,促进联合国在消除贫困、促进发展、改善环境等人权问题上进行软法治理,不断推进联合国的人权职能在各个领域中的充分发挥,巩固联合国在全球治理中的重要地位。全球化时代,面对粮食安全、资源短缺、气候变化、环境污染、疾病流行、跨国犯罪等人类共同的人权挑战,中国提出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倡导和平促发展,发展促人权的新理念,并通过合作共赢的新型国际关系来促进人权问题的解决,推动全球人权事业的发展。该思想超越了狭隘的民族国家利益观,着眼于人类共同发展的需求,强调了人权义务的共同性和连带性,主张依照共商、共建和共享的原则,通过联合国为主体的合作平台,促进全球人权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不仅高度契合联合国在人权、安全与发展领域的目标和多边主义宗旨,而且为有效提升联合国人权机制的凝聚力提供了新的动力,为优化全球人权治理提供了中国的智慧和力量。
(作者:孙萌,系中国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