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走基层·聊聊改革新收获】
“村里对山林重新承包……听到大喇叭的广播,我第一个在承包合同上摁下了红手印。”2月6日,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榴园镇前湖村村民孙善臣,谈起承包山林的事情,一脸的喜悦。这份喜悦还得从一个多月前当地开展的农村公共资源共享行动说起。
前湖村有1100多人,村子不大,有大小9座山头的集体山地。山上栽满了桃树,结的桃子品相好、口感佳、销路也不错。可这些年,9座能致富的山头,一直为6户村民“霸占”,其他村民不满已久。
前湖村村支书孙华道出了个中原委:40多年前,山上只有些松树、槐树,没啥经济价值,而如何看护好山林却让人头疼。无奈之下,村里找了6个老人划片义务看护。后来,改革的东风吹来,那6个老人的家人在山上栽起了桃树,无人问津的山头一下子变成了“聚宝盆”。可集体山地的管理使用制度,却未随之跟进,6户村民一直没跟村里签承包合同,也没向村里交过承包金。
“集体资源成了个人的‘摇钱树’,虽说有历史原因,但终归于情不合、于理不符。再者,6个人管理9个山头,也越来越力不从心。”孙华说,“这些年,对9个山头的集体山地,村里也曾尝试改革使用制度,进行划片承包,以让更多人受益并增加村集体收入,但由于种种原因,改革始终难以落地。”
枣庄市委常委、峄城区委书记于玉告诉记者,前湖村这种农村公共管理缺失,导致公共资源流入少数人手中,在群众中产生了很多矛盾。鉴于此,对当地农村公共资源的管理使用制度进行改革成为一项紧迫任务。2018年12月10日,当地下发了《峄城区公共资源共享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全区的公共资源共享。
在这样的背景下,前湖村迅速行动起来。他们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对山林的重新承包事宜进行讨论。村会计孙超带着村民对9座山头重新测量、划界,并拟定了《前湖村山林果林承包合同》。“9座山头,全部通过公开抓阄的形式承包给了36户村民。”孙超介绍说,“合同期限10年,租金每年1000元,3年一交。”
记者在36份摁有红手印的承包合同上看到,合同签订于今年1月1日,合同对山林的位置、面积、用途、承包期限、承包金、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仅靠承包山地,36户村民预计每户每年能增收几千到几万元不等,村集体的“钱包”也随之鼓了起来。首次收取的108000元承包金,目前都派上了用场,一部分用来清理村里的河道,一部分用于村道的绿化和村容村貌的整治。
“虽然抓阄没抓到,但我心服口服,因为承包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而且承包金也都用到了村里的公共事务上。”一位没有承包到山地的村民说。
榴园镇副镇长张习东告诉记者,前湖村只是当地全面深化改革、加强公共资源管理的一个缩影。牛山后、张庄等6个村通过治理,整理出荒山资源2000余亩;龙泉庄村通过清理村南水库周围的荒地,拟将村子打造成集休闲、餐饮于一体的乡村游示范村;北棠阴、周庄村,通过清理长期被占用的空地,建成了2800平方米的文体广场。
于玉说:“我们开展的公共资源共享行动,重点抓好了与镇域路域环境整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美丽乡村建设相结合的文章,算好了政治、经济、社会和生态四笔账,使其真正发挥出了综合效益,从而还公共资源‘姓公不姓私’的社会属性,也让基层群众对改革更有感。”
(本报记者 韩业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