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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2月01日 星期五

    加强监管 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燃放

    作者:本报记者 姚亚奇 《光明日报》( 2019年02月01日 09版)

        春节来临,又到了烟花爆竹销售旺季。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近日各地方有关部门正全力加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从今年起,北京开始实行购买烟花爆竹实名制。如何协调春节期间消费者燃放烟花爆竹与安全生产之间的关系,一直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只有科学规划、正确引导、合理布局、杜绝“一刀切”式禁放禁售,才能找到祈福庆贺与公共安全之间的平衡点。

    新举措筑牢烟花风险“防控墙”

        1月30日,北京烟花爆竹零售点正式开始销售。在位于石景山区古城南里甲一号南侧空地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记者看到,零售点内设有烟花爆竹实名购买终端机,提示市民在购买烟花爆竹时需出示居民身份证。虽然在购买上有了更严举措,前来购买烟花爆竹的市民依然不少。

        记者从应急管理部获悉,今年,北京市共许可烟花爆竹零售点37家,比去年减少50家;北京市五环路以内(含五环路)和北京城市副中心不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同时,北京市在大兴区、延庆区、昌平区增划了禁放区。据《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基本安全条件》(暂行)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店(点)不得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在城镇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内。因此,北京市的销售点均设置在人员较分散、周围安全区域较大之处。

        北京市在经营、燃放上的新限制并非个例。上海市在禁放区域划定方面,增加了“使用易燃可燃外墙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作为禁放场所;山东省青岛市今年设立烟花爆竹许可零售点1245家,比去年减少25.3%;江苏省南京市继续扩大禁放区域,将江北新区葛塘、盘城两个街道纳入禁放范围,江北新区全部实现了禁放、禁售。

        在经营、燃放上的新限制,能否在有效保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安全性的同时,满足消费者的购买、燃放需求?针对这一问题,应急管理部危化品安全监管司副司长张兴林认为:“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上,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法制定禁限放政策,科学划定禁限放区域,合理规划零售点布局,在充分考虑城乡差别、民俗习惯的前提下,避免‘一刀切’式的禁放,防止管控乏力、禁而不止的现象出现。”

    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连续8年“双降”

        爆竹声寄托了团圆佳节的美好愿景,而当爆竹声成为爆炸声时,一切美好都将化为乌有。2018年2月15日正是农历除夕,23时许,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秀山街道烟花爆竹零售点顺丰烟花爆竹门市发生了燃爆事故。据调查,由于该零售点人员违规在附近试放组合烟花,引发零售点燃爆,造成该零售点内1人和同一建筑物二楼房屋内的3人死亡,另有2人重伤、3人轻伤。

        “燃放烟花爆竹具有祈福庆贺、释放情感、传递欢乐的美好寓意,但同时烟花爆竹的爆炸性质,容易引发火灾等事故和人员伤害。”张兴林表示,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烟花爆竹销售实行许可制度,对零售点选址、布局、周边环境、销售产品种类、存放数量、从业人员培训等作出严格规定,这些管控措施都十分必要。

        与经营环节相比,烟花爆竹的生产环节事故发生率高。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超员、超量、超能力突击生产,以及分包转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年来,通过严格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整治、大力推进生产机械化,烟花爆竹生产事故大幅下降。最新数据统计显示,2018年,全国发生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25起、死亡34人,同比减少8起、21人,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发生率和人员死亡率分别下降24%和38%。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已连续8年实现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显示出相关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对整个生产旺季进行动态监管

        近日,应急管理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四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赴重庆市、四川省调研督导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

        从历年情况看,当前至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也是烟花爆竹事故易发、多发时期。面对市场需求,有的企业不顾安全,违法违规作业,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集中出现。据统计,每年10月至次年1月发生的烟花爆竹事故占全年事故总数的50%以上。

        针对旺季特点,应急管理部会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烟花爆竹产区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在旺季期间深入推进《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大了对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检查力度和频次,对整个生产旺季进行动态监管。在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对不满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一律责令停产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暂扣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当地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据了解,本次执法中,相关部门综合运用了重点部位视频监控、智能识别违章违规作业等先进技术,对分包转包、“一证多厂”“三超一改”等突出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监督企业严格按照强制性标准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防企业超能力突击生产。

        应急管理部危化品安全监管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保证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工作,还需大力推进生产过程的机械化、自动化,确保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健全完善和严格执行。”

        调研组强调,各单位要贯彻落实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全面强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运输、燃放及产品质量各环节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

        (本报记者 姚亚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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