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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1月30日 星期三

    书价涨幅应控制在适当范围内

    ——专访中国出版协会常务副理事长邬书林

    作者:本报记者 陈雪 《光明日报》( 2019年01月30日 07版)

        记者:新出版图书平均定价已涨到68.5元,这引起了读者、出版业等各方的热议,书价问题为何备受关注?

        邬书林:书价问题总会引起文化界关注,因为通过书价可以小中见大。

        图书与其他商品不同,书中的内容价值关乎文化的传承、科技的发展、教育的兴盛。从唐代开始,人们就关心书价,《山堂肆考》载:“唐元载为相,奏以千钱购书一卷。”20世纪80年代初,英国在加入欧盟时讨论要不要对图书征税,《泰晤士报》在头版刊文指出,向出版征税引起书价上涨,就是对科技的征税、对文化的征税,对英国的未来征税。

        对书籍等出版物的尊重,就是对知识和创新的尊重,这是我们引领创新的关键。当今世界最高水平的科技期刊是价格最高、盈利水准最高的。价格具有杠杆作用,对于知识与创新来说,书价就是杠杆中的杠杆。

        所以说,书价问题看似是个小问题,但以长远的眼光来看,实际上是关乎知识文化传承与发展的大问题。因此,把书价涨幅控制在适当范围内至关紧要。

        记者:您认为我国的书价是否偏高?我们该如何看待书价上涨这个问题?

        邬书林:改革开放40年里,党和政府对书价问题一直十分重视,我国的书价并没有西方国家那样高,总体来说在可控、合理的范围内。整体上讲,我国书价上涨,有合理的部分,也有不规范的地方。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各种原材料价格的上涨,书价应当有相应的提高,一点不涨的话,图书业存活发展也很难。举一个例子来说,40年前中国工人的平均工资是几十元,现在的平均工资是几千元,工资涨了近100倍,但书价并没有达到这样的涨幅。

        但眼下,“价格战”等问题导致的书价虚高已经严重妨碍出版业的发展,不合理的乱象需要引起知识界以及整个社会的高度重视。特别是它们已经成为图书销售的主要渠道,我们呼吁它们关注图书行业的未来。如今,按照经济规律和文化规律,形成科学的行业规范、保证出版发行行业的正常持续已十分紧迫。

        记者:图书线上低折扣的现象,会影响实体书店的发展吗?

        邬书林:去年实体书店图书销售出现负增长,而网店销售则继续保持高速增长,增长率为24.7%。为减缓电商对实体书店的冲击,近些年,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实体书店。2018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对实体书店实行免税等措施就是为了“保价”。

        图书作为一种商品,首先要符合市场规律和价值规律。但图书具有文化属性。如果完全不加干预、完全受制于市场,就会产生一些市场乱象。

        记者:图书合理定价有哪些国外经验可以借鉴?就我国而言问题解决的关键点在哪里?

        邬书林:要把该涨的涨上去,不该涨的、“虚高”的部分,通过政府调节、行业自律等措施进行干预调解。

        解决书价的问题,我们还要吸收古今中外的各种经验。比如德国、法国、日本等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实施图书的“实价销售制度”,也就是按图书实际定价进行销售。“实价销售制度”经历了几十年的讨论,许多国家的反垄断法律都为这一制度“开绿灯”。

        希望政府、出版界、企业、大型电商平台都可以站在文化发展和民族未来的角度看待图书行业的问题。最重要的是,将社会责任放在第一位。

        (本报记者 陈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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