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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9年01月21日 星期一

    “宅基地换房”走出农村养老新路径

    作者:郭君平 《光明日报》( 2019年01月21日 02版)

        【光明时评】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和社会老龄化的加剧,农村养老问题日益引起社会关注和讨论,多地也积极探索新模式、积累新经验。其中一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较不充分,经济来源单一、抗风险能力较低,农村养老形势也相应地更为严峻。这些地方如何破局,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无疑更值得思考,要求也更为紧迫。笔者在专题调研分析后认为,四川省泸县嘉明镇的做法和尝试,是值得参考和借鉴的样本。

        自2015年以来,嘉明镇政府以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为契机,针对鳏寡孤独残老人和无儿女、无经济来源、无安全住房的“三无老人”等困难群体,在结合精准扶贫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基础上,创造性地开辟了“宅基地换房”养老的新路径。其核心经验和做法可以总结为三点:一是由镇、村主导,以腾退的宅基地建设用地指标,统规统建“安康公寓”、全面配套基础设施和特色经作园区,并给予就近务工安置等扶助;二是鼓励老人有偿退出原有宅基地,获得房屋残值补偿,以宅基地使用权置换“安康公寓”的居住权;三是保留老人宅基地资格权,使其可随时申请退出“安康公寓”另行选址自建。

        从改革试点成效来看,嘉明镇试行的“宅基地换房”养老模式有力促进了土地资源的合理优化配置,减少了宅基地闲置、低效甚至浪费,从而实现了土地的高效利用。这些成效和事实,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嘉明镇改革尝试的肯定,其中也蕴含了一些启示。

        弱化行政主导色彩,尊重老人真实意愿。“宅基地换房”涉及地方政府部门、开发商、村集体经济组织、老人等多重主体的利益,须科学深入地开展前期调查,积极宣讲政策法规,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合理设定补偿标准,保障老人土地权益。用全面、历史、发展的眼光客观审慎地考量补偿标准,着力倡导在补偿房屋使用价值的基础上补足宅基地的现实性价值、期望性价值及其他相关价值,以最大限度化解农村宅基地退出、房屋拆迁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补偿不足问题。完善系列配套措施,维持老人生计安全。聚焦人文关怀,多措并举解决老人后顾之忧。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站在新的历史节点上,各地需坚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的原则,遵循“以我为主、博采众长、融合提炼、自成一家”的工作方针,蹚出各具特色的养老之路。

        (作者:郭君平,系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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