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这场中国的第二次革命,不仅深刻改变了中国,也深刻影响了世界。”从法治角度看,这些改变至少体现为三个根本性变化。一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二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正在发生根本性变化;三是中国人的生活样态也在发生根本性变化。
从党的执政方式看,40年的法治建设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8—1997年的法制恢复时期,第二阶段是1997—2012年的法治确立时期,第三个阶段是2012年至今的全面深化时期。循着三个阶段的法治轨迹,不难看出,中国共产党始终注意正确处理党与法的关系,逐渐改变依靠红头文件和政策治国理政的方式,义无反顾地走上了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道路。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看,不断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的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事务的能力,努力推动各项治理“于法周延”与“于事有效”相统一。妥善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始终注重用法治引领和推动市场经济改革。40年的改革实践证明,“法治是一种基本的思维方式和工作方式,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从中国人的生活样态看,一方面,国家保护公民权利的法治之网越织越密;另一方面,限制公权力的制度笼子越编越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合法财产不受侵犯、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在公检法司等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近年来,聂树斌案、呼格吉勒图案等一批刑事冤假错案得以昭雪,张文中案等一批涉产权民事案件得到纠正,使社会公众增强了法治信心,依法办事成为绝大多数人的理性选择。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正成为越来越多公民的行动自觉。
新时代改革开放再出发,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归根结底还是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做到“六个坚持”。一是坚持党对依法治国的领导。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反映人民意志,维护人民权益。三是坚持依法治国,牢牢把握依法治国的核心要义。四是坚持法治、德治和自治相结合,依法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统一。五是坚持法治与改革双轮驱动。六是坚持从中国实际情况出发。
实践已经证明并将继续证明,只要坚定不移地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改革开放就一定能绽放出更加耀眼的光芒!
(作者:王松苗,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办公厅主任兼新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