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30日电 记者张蕾30日从生态环境部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2012年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常态,海洋环境质量整体企稳向好,全海域四类和劣四类水质海水面积从2012年的9.3万平方公里减少到2017年的5.2万平方公里,受监控的典型海洋生态系统亚健康和不健康状态比例有所下降,河流入海污染物总量出现下降,局部地区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修复恢复。
我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起步于20世纪70年代初,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完备的管理和业务体系,主要包括污染防治、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评价、突发性环境事件和生态灾害应急处置、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和规划标准制定、国际合作与履约等7方面工作。来自生态环境部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年底,我国各级各类海洋保护区达270余处,面积1200多万公顷,占管辖海域面积比重达4.1%,比2012年翻了两番。
据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司长柯昶介绍,虽然我国海洋环境质量整体企稳向好,但仍然处于污染排放和环境风险的高峰期、生态退化和灾害频发的叠加期,渤海湾、辽东湾、黄河口、长江口等重点海域水质堪忧。2017年重点监测的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44个海湾中,20个海湾四季均出现劣于第四类海水水质,受监控的生态系统健康状况未见根本好转,赤潮、绿潮(浒苔)等生态灾害多发频发,结构性的环境风险压力仍然较大。
据悉,随着此次机构改革的实施,原国家海洋局海洋环境保护职责整合到生态环境部,实现了“打通陆地和海洋”,为做好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改革动力。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健全完善国内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作为衡量海洋生态环境工作的基本目标,加快推进海域综合治理,健全和提升监测评价基础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