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船听涛】
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的组织体系的基本单元。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使每个党支部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9月2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制定和实施《条例》,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1925年,党将自己的基层组织由党的“小组”改为党的“支部”。1926年,党提出了“一切工作归支部”的口号。1927年,党的五大第一次在党章中将支部单独列为一章。1928年,党的六大提出:“没有支部生活便没有党内生活的基础,也就没有无产阶级党的基础。”在党近百年的奋斗历程中,从最初的几个党的“小组”发展到400多万个党支部,我们党逐步形成了党支部建设思想和工作规范,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示。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支部建设,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推动全党形成大抓基层、大抓支部的良好态势,取得了明显成效,创造了新的经验。《条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贯彻落实《条例》,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下更大功夫。
坚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巩固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不断扩大覆盖面。全面加强企业、农村、机关、事业单位、社区等各领域党建工作,健全基层组织,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创新活动方式,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深化党对各领域基层组织的领导,扩大党的影响力,形成新兴领域与传统领域党建工作齐头并进的局面。聚焦解决党建覆盖“窄”的问题,加强各领域党建工作,实现党的领导、党的工作、党的组织作用在社会各领域的有效覆盖。把握人民群众在哪里党建工作就做到哪里的新要求,运用高新互联网技术优化基层党建工作的基础环节,把信息网络技术融入党建业务,使基层党建从现实世界扩展到网络空间,不断拓展党的工作覆盖面。
坚持把提高组织力和领导力作为党支部建设的基本要求,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切实增强党支部思想引领力,引领党员干部群众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将党支部政治建设放在第一位,切实增强党支部政治领导力,将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的方方面面,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坚持把党的群众工作落实到支部,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密切党组织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增强党支部的组织力和凝聚力,用心用情做好群众工作,把群众动员起来、凝聚起来、组织起来,共同创造美好生活。
坚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亲力亲为抓支部,深入支部抓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关键是从严抓好落实。健全完善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党支部建设的机制,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与所在党支部的政治生活和组织生活,做到理论学在支部、党课讲在支部、表率作用发挥在支部,真正让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活起来。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基本制度,积极推行主题党日、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做法,切实增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感染力、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完备的制度保障党支部建设,以科学的方法推进党支部建设,不断推动党支部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增强党支部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坚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强化对党建工作的考核评价,推动形成全党抓党支部建设的良好态势。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严格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抓党支部建设的主体责任,尽快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把党支部建设成效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党组织书记的工作考核内容,督促党委(党组)定期研究党支部工作,召开党支部书记例会,选拔让党放心的党员干部当党支部书记,把党支部建设得更加强有力。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抓好党支部工作、推动党支部建设的本领。坚持以建强党支部为工作导向,推动党建资源到党支部,强化运转经费、活动场所、报酬待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方面保障,健全软弱涣散党支部动态排查和集中整顿机制。加强对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的督促落实,健全党支部工作规范,严格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认真组织开展述职评议,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或提拔使用,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执笔:熊若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