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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明日报 2018年10月25日 星期四

    医院“傍名牌”现象需引起重视

    作者:郑山海 《光明日报》( 2018年10月25日 02版)

        【新闻随笔】

        身体有恙到哪里去看病,估计90%以上的人都会回答,当然是去找大医院里的专家去看啊。而医疗水平较高的协和医院,自然也成为众多患者的优先选择。但协和只有一家,所以协和医院的门庭若市也是声名在外的,如何能更方便地到协和看病,就成为很多患者的迫切需求。

        真可谓是哪里有需求,哪里就会有欺骗。既然大家都认“协和”这个牌子,这就是商机,就可以做成金字招牌,于是全国各地的协和医院就如同雨后春笋一般地迅速冒出,据有关媒体报道,有记者通过第三方软件检索发现,全国竟有1700多家“协和医院”。虽然身处北京的协和医院,并不知道这些“本家”。不但协和医院有此待遇,“同济”“华山”等知名医院,也长期遭遇“傍名牌”困扰,在全国有成百上千的不认识的“亲戚”。

        这些未经同意,就金字招牌高高挂的行为,毫无疑问不应放任,但令人遗憾的是,尽管在全国各地已经挂起了好几千家“傍名牌”医院,但遭遇惩罚或者摘牌的,却几乎闻所未闻。

        既然“傍名牌”可以带来知名度,又不会受到什么惩罚,那为什么不这么做呢?这大概就是全国各地“傍名牌”医院遍地开花的主要原因吧。

        但是真的要杜绝这种现象,目前在操作上还真有不小的难度。

        我们知道各地医疗机构的规范性及合理性的监督管理,是主要执法部门在当地的卫生监督所,但卫生监督所执法的主要范围是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的行为有没有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果当事医院取得了行医资格,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违反相关规定,卫生监督所很难因为医院名称中有“协和”或者“同济”的字样就对其提出更高的法律要求,或者因为名字问题对其采取惩戒的行为。

        而且,傍名牌的行为更像是一次商标盗用行为,如此,对这些“傍名牌”医院的管理更像是属于工商部门的职责。可是协和医院作为一个品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被冒用,这确实需要一些具体的技术操作和条文解读。并且,就冒用品牌这事,更多的时候需要被冒用者自身站出来维权,协和医院作为一家公立的综合医院,自身事务还忙不过来,哪有精力关心谁来傍自己名字的问题?

        这折射出当前医院管理存在的诸多不足。特别是在法律衔接的灰色地带更难监管。医疗行为直接关系百姓的生命健康,一些不切实际的名称如果可能给患者带来误导,应该作为公共事件来处理。就此而言,规范医院的名称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并且应该对名称的关键要素进行界定,在其申请备案时就做好界定,规避相关机构在名称上做文章。

        除此之外,还是要建立合理的医疗网络,生病了到规范的医疗网络中就诊,按需求转诊,一家医院能不能进入规范的诊疗体系,根据其业务口碑而定。如果能保证这一点,医院“傍名牌”也就占不了多少便宜了。

        (作者:郑山海,系医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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