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教】
编者按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的重要讲话强调,“要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在新的历史时期,探索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建好、用好评估“指挥棒”,是切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本文所作的系统阐述,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1.改革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高等教育发展面临新使命、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就人才培养、教育体系、教师队伍建设、教育体制改革、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他指出,教育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基于评估工作对高等教育的重大导向性,有必要适应新时代要求全面改革和建设与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相适应、符合基本国情和遵循教育规律的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推动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这不仅是新时代赋予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使命,也是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的基本要求。
提升质量是我国高等教育当前的核心任务。《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提出:把提高质量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健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改进高校教学评估;加强管理,不断提高研究生特别是博士生培养质量。2017年,全国各类高等教育在学总规模达到3779万人,在全球所有国家和地区中列第一,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45.7%,全国共有普通高等学校2613所。但在目标定位、教学理念、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我国高等教育质量和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迫切需要通过评估来引导高校分类发展,在不同领域、不同层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
世界各国普遍高度重视高等教育评估。高校是知识的发源地和创新人才的产生地,正在对经济社会发展变革和人类文明的进步产生越来越重要的影响。基于高等教育的重要作用,各国积极将建立并不断完善高等教育评估,推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作为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核心手段,如:英国开展高等教育质量评估主要包括课程评估、教学质量与学术质量评估、科研水平评估等;美国主要通过非政府组织的认证、排名和博士点评价等活动来保障高等教育质量。
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需要不断改进完善。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探索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虽然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评估工作不能完全适应高等教育快速发展、不能完全符合质量提升导向的需要,特别是在评估体制机制、评估理念和评估标准、评估技术和方法等方面都需要继续改革完善。
2.探索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的总体思路
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就是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从评估工作的四大关键环节入手,聚焦创新高等教育评估体系设计、重构评估技术和评估指标体系、强化高校内部质量文化建设、建立以评促建长效机制,推动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加快教育强国建设。
首先,改革创新高等教育评估体系设计,建立“一平台、三支柱、三机制、三标准”的评估总体框架,形成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督导复查相结合,贯通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新型评估体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九个坚持”——即坚持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坚持把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为教育的重要使命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大幅减少各类检查、评估、评价的总体要求,创新评估体系设计,整合现有评估工作,充分释放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生机活力。下一步,要加快梳理现有评估工作,按照“加强监测、优化评估、健全机制、制定标准”的原则,建立“一平台、三支柱、三机制、三标准”评估体系。
一是要建设“一个平台”。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建设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形成覆盖高等教育全流程、全领域的质量监测网络体系,建立教育教学质量预警机制,将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进一步覆盖到质量发展的全过程。
二是要建立“三个支柱”。建立院校评估、本科专业评估和研究生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三大制度。三类评估从院校、学科专业、学生等三个层次,构建贯通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的主要评估工作。院校评估侧重评价学校整体本科人才培养工作及其质量;本科专业评估和研究生专业学位水平评估则深入到专业和学科领域,评价具体专业人才培养和质量工作;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则从微观层面,直观呈现学生学习质量。
三是健全“三个机制”。就是构建以高校自我评估为主体的内部质量保障机制,构建以政府、专门机构和第三方为主体的外部质量保障机制,以国际交流合作为主的国际高等教育质量保障机制,进一步将着力点放在高校内部质量保证机制构建上。
四是研制“三个标准”,即:高校内涵发展标准、高校分类发展标准、人才培养质量基本标准,将评估重点确定为高校对基本标准、基本规范的执行上。
其次,以人才培养质量为导向,更新评估理念、创新指标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高校特色优势发展以满足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服务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全面落实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关于教育评价的重要指示精神,更新评估理念、创新评估指标体系,注重加强对办学方向、标准、质量的规范引导,注重对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人才培养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方面的评价。
一是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评估理念。以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和教育现代化的方向目标为指引,将学生体验和学习效果纳入高等教育评估内容,把质量重心转向教育教学实践过程和学生的学习上来,重点评价教育教学过程的监控管理和学生学习过程、学习经验和学习效果,使教育评估真正服务于学生发展。
二是构建以质量为核心的评估指标体系。聚焦人才培养质量,建立以培养目标达成情况、培养过程质量、学生学业质量、教师队伍质量、社会评价质量为重点的人才培养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高校内部质量的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和办学基本条件规范性的监督,推动高校教育从规模增长向质量提升转变。
三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立德树人作为检验高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将对高校立德树人的评估标准细化为高校培养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增强综合素质、弘扬劳动精神等方面的情况,推动加快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形成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
最后,持续推进高等学校质量文化建设,落实以评促建长效机制,加快建立高等教育督导评估复查制度。充分认识质量文化在高等学校评估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关键性作用,将高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制度制定执行效果、质量文化建设作为评估的重要内容,激励高校将质量文化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自觉行为,强化高校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注重教育督导部门评估引导和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积极参与的质量文化建设体系。强化督导评估结果使用,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要求,建立动态监测、定期评估、督导复查三位一体质量监督机制,通过开展“回头看”整改情况督导复查,督促学校做好整改落实,巩固合格评估成果,形成内部与外部质量保障相结合、动态监测与周期评估相结合、定性评估与定量评估相结合的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工作规范,建立以评促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作者:何秀超,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教育部教育督导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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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的现状
当前,教育督导部门以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突破口,以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为主线,面向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两个层级开展高等教育评估,基本形成了高校自我评估为基础,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为引导,学术组织、行业部门和社会机构积极参与的高等教育内部质量保证和外部质量监督体系。
高校是质量保证的主体。高等学校普遍加强了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按照本科和研究生教育两个层级,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围绕教育教学条件、教育教学过程、教育教学效果、人才培养质量等,制定管理政策、明确相关责任,公开教育教学相关信息,建立自我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了以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研究生教育质量调查和质量报告、学位点合格评估自我评估、本科院校评估自我评估为典型代表成果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成果。2017年,教育督导部门推动实现了全国所有普通本科高校公开本科教学质量年度报告,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接受社会监督。
对本科院校进行分类评估。我国教育督导部门对全国本科院校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对新建本科高校实行合格评估,对其他普通本科高校实行审核评估。目前,已完成200余所高校的合格评估;2014-2018年,将完成近700所高校的审核评估。院校评估效果明显:一是推动不同高校办出水平、办出特色,高校目标定位更趋于合理,积极参与并有力支撑了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二是促进了办学经费持续增长,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三是优化师资结构明显,增加教师数量。四是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院校产学研合作教育向纵深发展。
本科专业评估效果显著。2016年和2017年,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推广以专业综合评估为主的“辽宁模式”,目前已有28个省份开展本科专业评估试点工作。各地总体反映:通过开展专业评估,有利于推动高校加强本科专业建设,加快专业调整力度,面向国家和区域经济建设主战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专业评估将覆盖面下沉至高校本科教学的最基本单元,从专业发展的特色、特点和需求出发,在点上发现和解决专业的特色凝练与内涵建设问题,与院校评估点面结合,在各自领域、不同层面协同发挥作用。
学位论文抽检保证研究生教育质量。学位论文撰写是研究生培养的关键环节,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直接体现。2014年,教育部出台《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建立学位论文抽检制度,使得学位授予单位、学位委员会、导师和学生的责任主体意识更加明晰,问题学位论文检出率持续下降,有效地保证了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质量。据初步统计,所有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均建立了学位授予质量保证机制,明确抽检结果使用办法。仅博士学位层面,全国存在问题学位论文检出率也由2015年的4.9%下降为2017年的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