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的奋斗征程上,必须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新形势下,我们要毫不动摇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要与时俱进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新的形势和任务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要按照总结、继承、完善、提高的原则,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推动人大工作提高水平。
——摘自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1948年8月,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路人民礼堂。在华北临时人民代表大会开幕式上,董必武豪情满怀地说:“它将成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前奏和雏形。”70年后的今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经过不断巩固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发挥出巨大制度优势。
日前,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召开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会上,来自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与会人员再次回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雏形酝酿之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交流经验做法。
与会人士有哪些学习心得?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哪些好经验好做法?本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1、“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万山磅礴必有主峰,龙衮九章但挚一领。与会人员一致认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建立发展起来的。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上是要坚持党的领导特别是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鸦片战争后,为挽救民族危亡、实现民族振兴,中国人民和无数仁人志士孜孜不倦探求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模式。太平天国、洋务运动、戊戌变法、清末新政次第亮相但都惨淡收场,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多党制、总统制粉墨登场却又昙花一现。直到中国共产党经过实践探索和理论思考,最终找到了答案——
从大革命时期罢工工人代表会议、市民代表会议、农民协会,到陕甘宁边区实行“三三制”参议会制度;从《新民主主义论》提出“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到《论联合政府》明确“新民主主义的政权组织,应该采取民主集中制”;从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宣告新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到1954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逐步探索建立起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并将其发展成为党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实行依法治国的制度载体。
在交流研讨中,大家纷纷表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必须毫不动摇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谋划和开展人大工作,积极推动中央大政方针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肖怀远说,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真正把这三者打通,有机统一在一个制度框架内,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符合中国国情,实践证明是完全正确的,而且要在实践中不断发展、不断完善。”
“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让党的领导这面旗帜在人大工作中高高飘扬。”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刚表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把政治引领摆在首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和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准确吃透中央精神,确保正确方向,坚持为人民服务的一贯宗旨和人民至上的思想,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代表人民意志,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时俱进地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赋予其新内涵,使它永葆生机和活力。
2、“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就是要立良法、立好法、立管用的法”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杭州西子湖畔的一幢小楼,见证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起草的日日夜夜。1953年,毛泽东率宪法起草小组离京前往杭州,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初稿。毛泽东在途中说:“治国,须有一部大法。我们这次去杭州,就是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
如今,起草小组当年下榻的小楼已成为全国第一家以宪法为主题的陈列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截至今年8月31日,陈列馆共接待观众29.1万人次;在陈列馆内的宪法宣誓墙前,344批、8237人次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驰而不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厚植人民的法律信仰。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制定法律4件、修改法律8件、作出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4件。日前公布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包括各类立法项目116件。其中条件比较成熟、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第一类项目69件。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各地人大及其常委会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厉行法治,不断创新立法形式,提高立法质量。
落实“立法专家顾问制度”,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从高校、科研院所等选聘法学专家、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和语言文字专家,组成四川省立法专家库,参与相关领域立法项目的起草、调研、论证以及立法后评估等工作。
扩大公众对立法工作的参与,山东省济南市今年9月1日起施行的《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条例》在立法阶段时,市民拨打热线电话,会收到立法征求意见的语音提示,对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直接转交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研究吸纳。
为进一步完善依法立法的制度保障,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集体决策,并将修订《南京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提上日程。
在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段春华眼中,“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就是要立良法、立好法、立管用的法”。
“良法,就是要制定好的法律。”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外事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杨勇说,“将‘良法’概念引入人民代表大会,这对立法工作来说,既是一个质的判断,又是一个量的要求。”
良法善治,不仅体现在立法上,也体现在法律的贯彻执行上。“法律立出来了当然好,但不能束之高阁,一定要抓好落实,抓好落实就是监督检查一定要跟上,对违纪违法的处理一定要更加严格,让法律长出‘牙齿’。”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全国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张立军表示,“各级人大机关包括人大代表都要发挥监督的作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查处违纪违法、追究有关责任,这样法律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
3、“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在的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
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正如当年的新闻记者所记录的,与会的1000多位全国人大代表“从车床边来,从田地里来,从矿井来,从海岸的防哨来。放下钳子,放下犁耙,放下笔杆、圆规……同他们所爱戴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在一起,商量着国家大事”。
“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关系就是鱼水关系,就是枝叶和根的关系,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党组书记范照兵表示:“我们要自觉加强自身建设,打牢人大工作基层基础,让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始终保持密切联系。”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紧扣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紧扣回应人民群众重大关切,既做好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也做好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2017年以来,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建立11个代表之家、9个代表联络站。将代表“进家”“上站”由每月1次调整为每月3次,由1名代表调整为3至5名,开展集市接待、工地接待。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均以代表建议的形式,转交相关部门研究办理。目前,共转办代表建议716件,其中515件得到有效解决。
2017年以来,浙江省推广“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截至今年6月底,票决制在浙江省市县乡实现全覆盖,另有324个街道以会商(合议)等方式开展这项工作。
四川省创新建立网上履职平台,打造网络交流互动平台“代表直通车”栏目、手机APP平台,实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全天候、全方位、全身心工作机制。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这就是以人民为中心。”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委员会主任委员遇志敏表示,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内在的要求,也是我们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
“要把群众有获得感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浙江省杭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于跃敏表示,“人大的工作特别是一些民生的实事,一定要让老百姓有获得感。有获得感才有幸福感,光有大道理是不行的。我们要经常加强工作总结、提炼,来提升履职能力,提高工作质量。”
(本报记者 刘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