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光明日报社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参加非法组织或活动及其他不良记录。
2. 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养和较强的敬业精神。
3. 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4. 符合亲属回避、同业竞争等有关准入规定要求。
5.符合所报岗位资格条件。
二、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注明报考岗位)、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代表作品、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邮寄至光明日报社人事部。招聘岗位信息见下表。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1日(以邮戳时间为准)。
三、招考安排
1. 确认考试资格
我社在报名截止后2周内电话通知参加考试,同时将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在光明网公布,请保持电话畅通并关注光明网有关信息。
2. 参加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综合得分产生考察对象。考试地点在光明日报社,考试时间以最终通知为准。
3. 体检和政审
对考察对象进行体检和政审。
4. 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事项
1. 请应聘者提供真实、准确应聘材料,如个人材料与事实不符,我社有权取消其应聘资格。
2. 我社在尊重应聘者岗位志愿的前提下,默认应聘者接受岗位调剂,若应聘者不同意调剂,可选择放弃。
3. 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从报考该岗位和符合该岗位调剂条件的人选中,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 我社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5. 了解更多招聘信息及动态,敬请关注“光明日报”微信公众号。
五、联系方式
电话:010-67078386 67078164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珠市口东大街5号
光明日报社人事部
邮编:100062
光明日报社人事部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