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笔谈】
审计署于2018年6月19日发布的《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结果》显示,有的地区小水电无序开发,强度过大,过多地考虑经济利益而对生态保护重视不够,对生态环境产生了一定负面影响。
相关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底,长江经济带有10个省份建成小水电2.41万座,所造成的负面影响主要包括:建设密度过大,有的未经环评开工建设,有的在已划定的自然保护区内建设,有的生态流量未得到有效保障,减水脱流现象有所加剧,甚至造成了河流断流。
尽管各国标准不一,但国内业界普遍认为,小水电是指装机容量不足5万千瓦的小水电站,属于清洁的可再生能源。自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始,我国各地积极发展小水电,对解决广大农村及偏远地区的用电需求、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优化能源结构,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快速发展小水电的同时,由于历史原因和复杂的社会情况等,不少地区出现了规划和管理滞后、滥占资源、抢夺项目、无序开发、破坏生态等问题。一些项目未履行建设程序及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即擅自开工建设,而且施工期间未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一些项目在设计和运行时未充分考虑和保障生态用水,造成下游地区河段减水、脱水甚至河床干涸,对上下游水生生态、河道景观及经济生活造成了不利影响。
为了彻底修复小型河流生态系统,还其原始自然面貌,国内一些地方先后开展了关停小水电行动。早在2015年,福建省水利厅就确定长汀县为小水电站退出试点县,首批涉及汀江干流上游和涂坊河流域,总装机容量3595千瓦,共13座水电站。在此基础上,福建又将小水电退出政策扩大至龙岩、泉州、南平,率先退出安全隐患大、效益低、水生态影响大的小水电站。同年,湖北省出台《神农架林区影响生态环境小水电站关停方案》,计划逐步关停30座电站。2018年4月19日,位于神农架林区阳日镇古水村的白鱼水电站宣告“退役”,至此,神农架已有18座水电站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以福建和湖北为代表的一些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国家政策指引下,积极开展区域或流域内小水电关停和退出,值得点赞。今年以来,又有不少地方切实关停和退出小水电,安徽宣城绩溪县拆除影响生态环境的小水电站,湖北十堰竹溪县关停八卦山自然保护区两座小水电,陕西将加快出台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站退出意见……
2018年6月,生态环境部印发《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无序开发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显示,切实维护长江经济带河流生态系统健康,坚决制止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的小水电开发,严厉打击未批先建、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自5月23日起至12月底,长江经济带11个省(市)原则上暂停受理新建、扩建小水电项目环评文件。其实,自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开展以来,全国各地就已开始对小水电项目进行关停、整顿。
生态文明建设的进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变思维方式,构建环境经济一体观念,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政绩观。为了保护有限的水资源,改善水生态环境,造福人民群众,各地应该顺应“水电逐步关小、减害、做强”的发展方向,先行一步适时出台计划,拆除那些因建设运行而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和影响群众生活的小水电设施;同时,以问题为导向,积极探索小水电退出机制,研究水电站关闭补偿、生态修复等事宜,以便全面展开区域(流域)小水电退出工作,让河流重现昔日碧波荡漾、鱼翔浅底的生机与活力。
(作者:温焜,系江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