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向未来】
编者按
近年来,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落实和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法规,各地方围绕经济转型升级、社会民生需求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和模式,带动形成了全社会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热潮,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科技支撑。但在现实中,我国科技成果转化尤其是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科技成果转化难以落地,即便到了中试阶段,也面临“最后一公里”的一些障碍。那么,制约我国科技成果最终转化的因素有哪些?
我国的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这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以我从事中试工作20多年的经验来看,别说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原始创新成果,就算是走到了“中试”阶段的科研成果,转化率也是偏低的。从清华大学多年来的科技成果转化数据来看,也只有5%左右。也就是说,100个科技成果,大概有5个能够形成最终产品,在生产中用上,或带来经济效益,剩下的大部分项目都是中间的、过程的,经济效益很难计算。
许多人对中试的意义认识不清,他们错误地认为,只要有了科技成果,就可以成功进行产业化、商品化。实际上,中试生产是科技成果转化的必要环节,这实际上是一个漫长的过程,有的甚至要数年。
影响项目成果转化的因素很多,比如说专利并不代表技术。还有,发明专利的技术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即便中试结束后,要打开市场也还会遇到很多问题。
而项目失败的原因有很多。首先,企业很少有人愿意投中试的项目,国内的投资人都想等项目成熟可以上市了再出手,恨不得今天投点钱,明天就有产品上市。企业对于科技成果的转化缺乏热情和动力,只愿意投资或者购买成熟的产品,这正是造成“中试空白”的症结所在。而高校和科研院所成果研究的投入远远高出成果转化的收益,如清华大学的横向项目每年大约有两三千项,研究经费十几亿元,但是投入中试的钱就比较少。
其次是有的科研成果产品技术太先进,没有市场。比如第五代继电器,体积缩小了,性能提高了,它成本也低,但就是找不到市场。它是一个创业企业研发生产的,市场没有订单。国内企业安于用现成的低代产品,宁可进口,也不愿投入资源创新技术产品,没有现成的配套设备去使用这东西。也就是说,研究者追求水平先进,企业追求现在就用,不可能配套新设备。
另外,有一些技术,国内没有生产工艺和设备。比如我国自主研发的第四代继电器,也做出来了,比日本的产品体积小一半,样品做出来了,但成品率太低,因为我国的生产工艺不行。因为零件太小了,任何一个焊点有点毛病都不行。日本不合作,它不提供这种工艺和设备,还把产品价格一下降了一半,原先卖一个产品给中国4元,降到了2.4元,接近我们的生产成本。外国公司做这种测算特别精准,这种例子很多,足见下的功夫之深。
还有,就是审批政策也会导致创新成果难以落地。多年以前,清华大学有个科学家研发了生物芯片,生物芯片检测,可以筛查儿童的基因,可以知道这孩子基因上有什么缺陷,不能吃什么药,一些小孩子因为吃错药,会有耳聋并发症等。虽然经过很长时间的研发转化,最终到药监部门报批,但遗憾的是,当时的药监局审查员说那个东西没有人用过,不敢批准,只有等国外有人用了看效果再说。
创新成果难以落地,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人才支持。中试阶段很漫长,技术发明人会受到基层单位各种政策的限制,很难参与其中。任何一个东西从实验室出来,到生产线,都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比如我们支持的氢燃料电池电堆项目,已经开发成功,应该说居于国内领先水平,拥有所有的知识产权,除膜以外,全部可以自主生产,但这项技术在实验室研究了好多年,中试期间又开发了两年工艺过程,有时一个问题解决不了,就会卡很长时间。就科技成果转化而言,需要专业员,参与人要参与成果转化。不论从个人还是从研究单位,要可持续,研究者要参与进去才有可能转化。
也就是说,任何一项技术,想把它产业化,必须整合资源,一个人或者一支队伍基本做不成,整个这条链上的一些资源,各方面的资源要有人整合。实际上,我国各单位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评价还有待完善,不少项目负责人可能宁愿多搞研究也不愿意参与成果转化。实际上,教授搞科研的思维,跟走市场还是区别很大的。总的来说,人的精力都是有限的。很多项目负责人只是成功的科技工作者,而不是成功的商人,缺乏科技成果转化的意识和经验。
还有,科研管理的过程也有待改善。《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已经成为广大科研单位以及企业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准则,但是高校、科研院所的基层单位管理还有待完善。不能说一边鼓励科技成果赶紧落地,产业升级,还把科技转化的过程卡死了。笔者认为,有关部门可以不管过程,实现目标管理。一些自贸区的做法值得借鉴,科研管理可以列一个负面清单,规定什么不能干。这就是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的区别,效果会很不一样。
从企业角度来说,目前很多企业都对新技术求之若渴,但是资金问题是阻碍他们的主要原因。部分企业自身技术承接能力和资金不足,比较急于求成,但是又不愿意承担成果转化中的风险,导致很多合作项目最终失败。而对于很多中小型企业来说,他们通常缺乏足够的资金去承接这些技术成果,也无法承担风险,但他们往往是最需要新技术的。政府可以从科技开发经费中拨出一定比例的款项作为中试资金,也可以建立政府或民间的中试机构,让他们去承担样品生产、技术鉴定、小批量试制、产品鉴定等一系列工作。
(作者:曹建国,系河北清华发展研究院总工程师兼固安分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