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过程中,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得到进一步彰显和维护,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进一步夯实。
党的政治建设关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价值取向。我们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从本质上说,坚持党性就是坚持人民性,坚持人民性也就是坚持党性。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就要自觉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民心这个最大的政治,把赢得民心民意、汇集民智民力作为重要着力点。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同人民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把精力和心思用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上,用在破难题、克难关、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上。
当前,少数干部存在着不作为、不善为、乱作为问题。要按照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要求,在党员干部中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在实施惠民工程、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动中,防止和反对慵懒无为、欺上瞒下、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等现象。注重运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同消极腐败现象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斗争。加强党员干部党性教育和党性锻炼,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让党所倡导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深入党员心中,真正使广大党员做到心中有民,锤炼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心中有责,锤炼敢于担当负责的精神,心中有戒,锤炼守纪律讲规矩的行为规范。党的基层组织是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战斗堡垒。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扩大基层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确保人民群众利益落到实处。
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要从思想上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能否在内心深处树立“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价值理念和宗旨意识,是能否在各项工作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前提。各级党组织要按照中央的要求,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增进群众感情,站稳群众立场,提高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理论学习是党的思想建设的重要环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提升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政策水平,就要学深悟透马克思主义关于坚守人民立场的思想,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有关重要论述,增强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政策水平。
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组织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确立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一个重要方面是积极培养、选拔任用那些能够自觉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好干部。对那些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从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干部进行警醒和惩戒。
全面从严治党是从抓作风开局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持之以恒治理“四风”顽症,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而且呈现隐形变异之态,抓作风问题必须久久为功。要重点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方面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整治、抓出成效。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克服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要建立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权力不论大小,只要不受制约和监督,都可能被滥用。要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努力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决查处民生领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可以说,依靠全面从严治党更好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党的价值追求和底色所在,也是我们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得到人民衷心拥护、永葆生机活力的必然要求。
(作者:谢撼澜,系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党建部主任、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